1.第一次出现“35岁禁入”关键词

1994年发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明确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之一为“年龄为35岁以下”。

这也是有据可查的、当代中国“35岁禁入”成为明确关键词的铁一样的事实。

换句话说,在1994年以前,“35岁及以上的人”至少在公共语境中没有被当做一个明确的限制条件。

1989年,原人事部在监察部、审计署等6个部门进行公务员考试录用试点,当时称为“国家工作人员录用考试”。

在当时,并没有“35岁年龄限制”这样的规定。

经过5年的摸索,到了1994年,在报考条件中加上了这个“35岁”条件。

这是为啥呢?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力资源研究中心的一位研究员表示,我国公务员职级遵循逐级晋升制度,设置招考年龄限制是出于对公务员的培养和成长周期的考虑。

而到了2007年,新制定的《公务员录用规定》明确,报考公务员需满足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不只有上限、也有了下限。

因为众所周知,不少新闻中都曾披露“年龄与履历对不上”的现象,一些干部的履历过于抽象,小小年纪就“吃上了皇粮”,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35岁”到底是在针对谁

所以从初衷来看,“35岁”针对的就是报考国家公务员的人。

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更加清楚有序地培养建设公务员队伍。

无论从法理还是现实,这样的“考量”都是能够被公众理解并接受的,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立志于做官,况且干部年轻化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充满活力与希望”“锐意革新”,对全社会都是一件好事。

然而这样的社会共识很快就被我们这个14亿人的大国家以及历史悠久的“有样学样”传统给玩坏了——

甭管是什么阿猫阿狗的单位,都像国家机关一样在自己的“文件”上也打印了“35岁勿扰”的“红头命令”——他们以为自己是谁啊……

这深刻地反映了普遍存在于社会现实中的“拿腔拿调”“上行下效”“皇帝家用的是金锄头”之类的恶毒想象与庸俗模仿。

于是我们的全社会劳动力结构被彻底给掏空了。

首先,加剧了人心惶惶的内卷趋势,让真正的年轻人“忙着去死”。

简单算算账就知道了,一个正规的年轻人大学毕业是22岁左右,如果不考研直接参加工作那么留给ta的时间仅有13年,这13年里ta要工作、买房、成家、立业……一旦在13年里遭遇任何的变故而导致某个环节搁置,结果就是“这辈子完了”。

其次,熬过35岁的人也人心惶惶。

就算侥幸熬过了35岁,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仍然免不了以年龄过大为借口而被辞退,并且要重新起航几乎不可能了。这是巨大的人力资源浪费,而另一边还在喊着“劳动力短缺”——短缺的不是劳动力,而是“几乎不要钱的年轻人”……

国家的高质量发展更深刻的一个逻辑是“高成本投入”,怎么可能妄想像过去那样凭借什么便宜的“人口红利”再延续一个所谓高质量发展呢?做梦呢?

不给35岁及以上的高质量打工人一个高回报,就不可能有高质量发展。

这个话我还就撂在这儿了。

最后,反倒是这个规定的“原生人群”不必担心。

只要成为公务员,相当于拿到了通往人生终点站的“早鸟票”,只要不是主动辞职,就再也不用为35岁担心了。

这种现象被形象地称为“上岸”。

上岸第一剑,先斩意中人——不少年轻人在获得人生早鸟票之后立刻选择与相濡以沫的对象分手,潜台词是我们再也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

相比起来,“留在海里”的人们雨打浮萍、随波逐流、与上了岸的意中人挥泪告别,这些流泪的人,又岂止是某个人的意中人啊。

35岁的人,大多数都成了被社会抛弃的意中人。

3.妇女委员一言道破,35岁明明很年轻

作为著名表演艺术家、妈妈专业户、全国政协委员,张凯丽女士在今年的两会上一言道破,35岁明明很年轻,35岁正是干事儿的年纪。


她说:不要说35岁,55岁、65岁现在的人都非常年轻,在就业的时候,35岁居然算一个门槛,一定要打破,一定要以国家的力量来打破。

这是一个基本常识,但在此刻却变得含义丰富。

首先我想到的是——这个门槛本来就是国家的力量带头兴起的。当然我们前面也说了,公务员设置35岁门槛是有道理的。不讲武德的是那些非公务员的用人单位,什么档次啊,也和公务员用一样的门槛……

其次我想到的是——解铃还须系铃人,张凯丽不愧是政协委员,看问题就是透彻,必须还是以国家力量来干涉、来打破,因为那些xxx的用人单位就是和国家学的。现在已经有部分地区、岗位的公务员考试在尝试着放宽年龄限制了,从35岁放宽到40、45岁。

最后我想到的是——年龄这个东西吧,真的是双刃剑,如果不再有35岁这样的限制,那么如张凯丽所言,55、65也年轻,延迟退休也就顺理成章了……就不能让大家随时自由地选择职业并且自由地选择退出职业吗?

可见,核心问题其实不是“年龄歧视”而是与年龄绑定在一起的“社会福利”。

设置35岁的门槛,正是为了筛选一部分人分享社会福利。

区别在于,公务员可以一辈子分享。

非公务员只能在35岁前“分享”——不是他们分享,而是他们的用人单位分享,那是年轻人的新手红利期——被他人拿走新手红利。

如果一个社会在客观上用明晃晃的制度传递、越来越讨好老年人而欺负年轻人,结局只有一个——没人愿意当年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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