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物业费“大跳水”
近日,《三联生活周刊》发布了一篇文章,名为《全国物业费“大跳水”,你家的物业费降了吗?》。
一石激起千层浪,全国又掀起了“降低物业费”的大讨论。
文章中,降低物业费主要有2种方式:
一种是业主联合提出要求,和物业公司谈判后,最终商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比如重庆某别墅物业费从4.5元降到了2.09元,降幅超过50%;武汉某高端小区物业费从7.6元下降到3.8元,还有某小区物业费从2.5元下降到1.1元,降幅高达56%。
绍兴也有相关例子。比如柯桥龙湖原著的排屋物业费,从4.8元/平方米·月(地上)和2.4元/平方米·月(室内地下室),降至3.8元/平方米·月。
另一种,是地方政府通过行政要求调整物业费。
比如大连,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或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可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
青岛是空置6个月以上,物业费只收取60%,更令人羡慕的是甘肃兰州新区,空置半年后物业费只收一半。
但目前绍兴还没有针对空置房屋的物业费优惠政策。
2.绍兴的物业费该降吗?
目前绍兴很多较新的商品房小区,物业费都在2.5元/㎡/月及以上。
部分房价较高小区,或高端小区,物业费更是达到2.8-3元/㎡/月。
这个物业费是高是低,我们不做评价,只是有一些存在的现象,还是值得说一说。
前些年楼市火热的时候,绍兴的新楼盘众多、投资客也不少。这就导致现在,很多次新小区的入住率很低。
众所周知,不管是和物业公司的谈判,还是更换物业公司,都需要业主大会的支持。
而入住率低的小区,很难有效组织起业主大会,因此在和物业公司的“较量”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结果就是很多住户,虽然对现在的物业不满意,但也无可奈何。
其次是空置房屋的物业费优惠问题。
“明明没有入住享受物业服务,却要全额交物业费。”很多空置房业主,可能都有这样的抱怨。
诚然,即便没有多少业主入住,但绿化养护、公共设备维护、公共区域清洁等工作,物业还是要照常执行。
但换个角度想,空置率较高的小区,物业在维护方面的压力,必然不能和高入住率小区相比。
所以虽然没有法律规定,但对空置房屋减免部分物业费,也是在情理之中。
更何况,如今很多空置率较高的新小区,忙过交付那一阵,后续服务人员甚至都不一定配够。
联系物业管家,都要大半天甚至一天后回复。
有管理或维修的需求,还要联系房产公司,房产公司安排不出人手,就只能干等几个星期。
因此这些前期物业公司,往往被评价为“价高质差”。
物业公司因为自身利润等问题,往往不会主动改进。这时候,就不仅需要业主的积极参与、团结一心,也需要官方在政策层面上进行支持。
3.物业费调整,有哪些方式?
第一种,政府颁布行政命令。
2024年民法典物业费新规定针对空置房问题,给出了一个开放性的策略。
“对于已经交付但未被业主实际使用的空置房,业主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根据地方政策或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来申请减免物业费,或者按照一定比例交纳费用”。
换句话说,这是权利下放,给到地方,每个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
绍兴政府,也是时候出台相关政策了吧!
第二种,用社区其他收益代替物业费。这在绍兴,已经有小区进行了实践。
越城区城南街道滨江花园中东区,车辆管理费提高后,收益与物业费收入基本持平。
考虑到车位是共有的,而且几乎每户家庭都有录入车辆,因此决定免除物业费。
但这种调整方式限制较多。像这个案例中,需要满足物业费本身较低、车位利用率高、每家都有车位租用等因素。
不过至少也提供了一种思路。
第三种,建立更灵活的质价联动机制。
其实绍兴住建局在答复人大提案中已经提到:
动态调整价格。探索形成“质价相符、按质论价、优质优价”市场机制,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指导各地物业行业主管部门与发改部门联合,制定公布各档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我们知道,绍兴前些年已经推出了各小区物业的季度评分,但评分只停留在评分,并没有和物业费挂钩。
未来,如果连续几个月物业服务评分低,能不能实现自动降低物业费呢?
你对你们小区的物业满意吗?
你觉得你们小区的物业费偏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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