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3月6日6版


全国人大代表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副局长孙建国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但是,一些犯罪分子在利益的驱使下,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逐渐发展演变为农村黑恶势力,严重危害农村地区政治生态、法治生态、社会生态,侵蚀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影响农村发展的毒瘤。

今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农村黑恶犯罪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整治“村霸”,依法打击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一批扰乱治安的‘村霸’‘乡霸’势力被‘连根’拔起,打出了扫黑除恶的气势与声势,让人拍手称快。”全国人大代表、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副局长孙建国评价道。他指出,除了重拳出击守护社会安宁,人民法院在“打财断血”上同样下足功夫,通过系列专项执行行动持续加大“黑财”清缴力度,将案件审理与加强源头治理、普法宣传相结合,就办案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及时制发司法建议,提示风险隐患,不断推动“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实现新突破。

以他所在地的广东法院为例,“全省法院在过去一年审结涉黑恶案件共3231589人,被告人朱某天等‘海霸’‘渔霸’滋扰渔民、盗卖水产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依法惩治。”孙建国说道。

结合犯罪新形势新特点持续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他建议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针对涉黑恶案件线索摸排、财产处置、跟踪问效等方面与时俱进,健全完善标本兼治、长效常治的工作机制,坚决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这场“持久战”。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佛山中院

审核:黄慧辰

编校:余淑娴

采写:吁 青 吕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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