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重庆市司法局召开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工作推进会。上游新闻从会上获悉,重庆将从开展涉企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优化行政检查模式、完善涉企处罚机制、健全“信用+执法”监管体系等多个维度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


剑指涉企执法顽疾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重庆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涉企行政执法集中整治,聚焦企业关心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执法等7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重拳整治涉企行政执法顽疾,切实把国务院“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落到实处。

届时,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市和区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将通过开设公开信箱、公布微信二维码等多种方式,广泛征集企业群众对涉企执法的举报信息和意见建议。市司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若干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实地调查、随机访谈等方式,搜集掌握问题线索。

“集中整治还纳入纪检监察、政府督查重要工作内容,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吃拿卡要’‘任性执法’‘随意执法’等违法违规问题,重庆将整合各类监督力量一查到底,做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清单之外不得开展检查

除集中整改突出问题外,重庆还将迭代优化“综合便企”涉企检查模式。

聚焦“谁来查”,市司法局将牵头制定《重庆市涉企行政检查办法》,对检查的实施机关、检查的组织实施、企业权益保障、监督与责任等进行全面规范。

聚焦“查什么”,要求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量梳理形成本部门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值得一提的是,行政检查事项要按照权责透明、用权公开的要求向社会公布,事项未经公布的,不得实施检查。

聚焦“怎么查”,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本领域分级分类检查制度,梳理公布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统筹实施行政检查年度计划;大力拓展涉企“执法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检查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此外,重庆正加快构建“扫码入企”机制,积极推行“执法对象码(企业码)”“执法行为码(检查码)”双码互核。还将增强“执法+监督”数字应用的AI赋能和实战实效能力,开发行政检查频次过高、行政罚款异常增长预警提示等执法监督功能。

制定柔性执法“四张清单”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处罚,首先要在裁量基准上严标准。各行政执法部门需牵头细化本领域涉企处罚事项裁量权基准,健全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同案同罚”“过罚相当”,并对随意顶格罚款、罚款异常增长等情况加强监督。

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将制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实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还将广泛采取告知提醒、劝导指导、警示提示、批评约谈等多种方式推进柔性执法,让企业轻装上阵、安心经营。

此外,还将探索涉企行政处罚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对特别重大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都要事先围绕是否给企业经营造成严重后果等方面开展评估,并作出针对性处置。

针对异地执法,需健全异地行政执法协助机制,严格依法履行协作手续,不得擅自异地办案。

构建“信用+执法”监管体系

强化精准监管,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将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基础,针对本行业领域的特定应用场景和需求,科学设置行业特有指标和指标权重,分A(最高)、B(较高)、C(较低)、D(最低)四档,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模型,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库,推进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信用约束、信用风险预测。

同时,在信用评价体系基础上,推行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科学设置检查比例,努力减少对企业的干扰。例如,对信用良好的A级企业推行“承诺免检”“无感监管”“一次都不查”等执法模式,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燃气等领域的监管。

此外,健全完善执法结果与信用评价全面关联工作体系,精准指导后续监管执法;优化信用修复制度,全面推广《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双书同达”,引导督促企业及时进行信用修复,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下一步,重庆将深入推进涉企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构建“无事不扰、包容审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涉企行政执法新模式,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市司法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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