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几个朋友小酌,聊着聊着就说到了现如今层出不穷的骗术,一位企业家吐槽了自己的亲身经历,虽然手法比较拙劣,但确实让人防不胜防,按捺不住想要分享一下。
这位企业家姓李,在保定也小有名气,是市里的**代表(1月底市里开会有资格参加的那种),稍微有点社会经历的都知道,这种代表、而且还是市里的代表,没点真本事可选不上。2024年的时候,为了企业进一步发展,李先生相中了莲池区焦庄乡位于南二环的一块土地,但又和地主无法取得直接联系,这时候,谢某某出现了,他表示自己和地主非常熟络,可以促成这笔买卖。
图:李先生买下来了一片土地,不过也吃下了一个“苍蝇”
要说这谢某某也不是一般人,咱们现在有个经济大省的营商环境被捧上了天,而谢某某就是保定市该省商会的主要负责人,在保定市也开设有公司,因此得到了李先生信任。谢某某提出了一个条件,说地主脾气比较古怪,为了促成生意,避免不必要的争执,由自己负责接洽,同时呢,谢某某提出了一个要求,说是通过自己公司账户的钱先行向地主支付购地订金,之后李先生再将订金打给自己指定的私人账户。
这里提前说一句,企业主想将公司账户的钱提现到个人腰包,除了缴纳企业所得税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两者加起来,额度还是很高的,因此一些企业主会想方设法规避交税。李先生对于谢某某的要求,自然是心知肚明,但想到对方作为中间人,总要从中攫取一些利润,所以也就答应了。
当谢某某拿着自家公司给地主打款的银行客户回单和所谓的地主收条出现在李先生面前时,李先生不疑有他,还暗自赞叹谢某某办事敞亮,居然先行垫付资金,于是直接打款到了谢某某指定的账户里,两次,每次一百万。
高能的地方来了,李先生最终成功见到了地主,并且如约签订了购房合同,然而,地主见收到的钱款与李先生之前承诺的少了200万,当场提出质疑,一番拉扯,李先生发现,当初谢某某提供的所谓客户回单和收条,全是假的!
图:实话实说,这两张假凭证,一般人根本挑不出毛病啊
图:银行回单配上同日期的地主收条,这谁看了会起疑啊
听到这一刻的时候感觉很震惊啊,经济强省的商人们在保定成立的商会主要负责人,居然通过造假客户回单和收条骗取钱财,简单粗暴而且拙劣啊。更让人震惊的在后面,近日,李先生被职能部门告知,谢某某的行为更符合经济纠纷的特征,要求他过去签字撤案。
在饭桌上,李先生提起自身遭遇时的愤怒表情看在眼里,却难以在心里掀起波澜了,熟悉我的老铁们都知道,去年,我也曾网上公开发泄愤怒,身边一老友深陷套路贷,为了借钱短期周转,他按照二手车商的要求租赁车辆并送往指定的个人手里,以承担租车费、高额利息的代价换取砍头息的贷款,后来还不上了,老友也是犯der,不再接听车行老板电话。这个事儿,甭管是老友自己、我、身边人甚至是律师,都认为这是一起套路贷引起的经济纠纷,但最终莲池区各部门就是按照合同诈骗办理的,目前正在等宣判。
先不说李先生诉说自己遭遇时是否有水分,水分多大,就一点,伪造银行客户回单这么重要的信息,真的不够成欺诈吗?
这些年,有些老百姓为了孩子就学、求职就业,伪造户口和学历,虽然社会危害性很小,然而一旦被逮着了,轻则“行”,重则“刑”,可伪造了200万金额的客户回单,居然能平安落地,一个字:
真是绝了。
现如今真切体会到了那句老话:说你刑,你就刑,不行也刑,说你不刑,你就不刑,行也不刑。
图:相信最初的时候,职能部门也认为谢某某的行为明显踩过了红线,至于后来为何转变了态度,应该有自己的考量吧。
相信职能部门的严谨性,不追问细节,肯定是自己认知水平达不到高度才无法理解职能部门的处理方式。
按理说,文末应该提供一些避免被诈骗的提示性建议,但思索再三,还是无从下笔。客户回单和收条都是造假的,连市级的**代表都只能唉声叹息,老百姓能咋着?
纯当个乐呵,大家看看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