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有一则某女子拿相机海边拍照收费,然后被城管拽住相机绳子问有无营业执照的视频,引发了我的关注。
可惜的是,这则视频假装关注的人不多,因为大家认为太LOW了,似乎不值一提。
说起来,这样的一幕曾经发生在44年前,在杭州西湖。
1981年春天,19岁的杭州姑娘干静脖子上挂着相机,每天在西湖边转悠。
她是杭州第一个摄影个体户。
一天,正在拍照的干静被一个景点的国营照相馆职工拦下,发生争执。
媒体为此展开争论,当时的《经济生活报》以头版头条、半版篇幅刊登了《干静,我们支持你!》的报道,当年干静们最害怕的就是“投机倒把罪”,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在1997年刑法取消了“投机倒把罪”这个口袋罪名,《投机倒把条例》也于2008年1月被废止。
围绕投机倒把的争论至此尘埃落定,投机倒把的概念彻底退出现行法律法规,淡出了社会经济生活。
投机倒把罪的起落兴废,是当代中国经济运行态势、体制变迁路径的标识之一,也见证了当代中国法治建设迈出的历史性步伐。
我们知道,营商环境是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其优劣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兴衰、生产要素的聚散、发展动力的强弱。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于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涵盖企业登记、税收征收、投资与知识产权保护、跨国贸易、治安管理等各个方面。好的营商环境像空气、阳光和水一样,须臾不能缺少,而法治,是对营商环境最好的呵护。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要求:行政执法应当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不得随意采取要求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避免执法“一刀切”。行政执法应当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这些制度设计,要求政府积极主动作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鼓励和支持创新,成为市场公平竞争的维护者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障者。
44年后,还有城管问照相有无营业执照,我们看到,普法永远在路上。
2025年3月4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