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薇)3月1日,新修订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如发现商家故意使用“鬼秤”造成缺斤短两,可要求商家“退一赔三”。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本市已在212家食品集中交易市场设置了416台公平秤,并将在社区菜市场全面推广。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新《办法》中规定,集贸市场主办者应当配备用于公平复核的计量器具,并摆放在显著便捷位置。鼓励集市主办者建立红黄牌警示制度,将经营者计量违法行为予以公示;对计量失准拒不整改的经营者,可以追究违约责任直至清退出集贸市场。同时,要求集贸市场经营者应当正确、规范使用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单位,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应当定期送检。明确经营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规定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规定。

新《办法》还加大了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要求集贸市场经营者应当使用计量器具进行测量而未使用且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集贸市场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纵容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新《办法》的实施,市市场监管局提前介入,通过多方式宣传、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创新监管模式等组合方式,不断深化本市电子秤市场秩序的综合整治。据介绍,本市目前建立了全市电子秤使用台账,88000台件在用电子秤纳入台账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利用“北京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系统”进行网络大数据筛查,在电子秤检定到期之前一个月,系统自动预警催检,推动计量监管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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