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第12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当天,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镇江世业洲环境资源司法修复基地公开巡回审理并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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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3年5月至8月,被告人王某、龙某以出售为目的,时分时合至丹阳市多地,采用播放鸟叫声引诱、捕鸟网捕捉的方式,共捕获黄豆鸟150只(死亡8只),后将黄豆鸟的视频上传至微信群招揽买家,王某非法获利15109元,龙某非法获利3078元。另,2024年8月6日,龙某至丹阳市某芦苇荡,采用上述方法捕获黄豆鸟1只。经认定,该案狩猎的时间为禁猎期,狩猎的地点为禁猎区,使用的是禁用的工具及方法。经鉴定,上述涉案黄豆鸟系棕头鸦雀,属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北固山环境资源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龙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狩猎罪,综合该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龙某拘役6个月,均适用缓刑;没收违法所得及鸟笼、捕鸟网等作案工具;赔偿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人民币共计23850元、承担专家评估费用400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就破坏生态行为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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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黄豆鸟,学名棕头鸦雀,是《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重要科学、重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三有”保护动物。然而,黄豆鸟在有些地区由于地方文化和传统,常被非法捕捉用于斗鸟活动。在利益的驱使下,部分人铤而走险,进行非法捕猎和买卖。虽然涉案金额不高,仍触犯了法律法规,最终承担严重后果。

野生动、植物是非常珍贵的自然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科学研究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禁止捕猎、贩卖和非法利用。当前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危害野生动、植物案件时有发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亟待重视。法院作为环境司法保护职能部门,呼吁社会公众自觉遵守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切勿因个人爱好、利益,违法猎捕、买卖野生动、植物,不仅损害自然资源,也会给自身引来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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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基地

镇江世业洲环境资源司法修复基地是全国首个以“长江大保护+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为主题的环境资源司法修复基地,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镇江市生态环境局、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等15家单位携手共建,基地设置生态文明融创馆、生态种植、“同心林”、增殖放流、湿地修复、户外实践、生态普法等7个功能区域,每年预计12万人次学生接受教育。生态文明融创馆包含十年镇江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展示区、长江生物多样性标本科普区、模拟法庭(兼具巡回庭审、生态教室)等3个功能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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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




2025年3月3日,北固山环境资源法庭成立一周年之际,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在巡回审判点向当地群众现场释法,用直观的庭审活动和通俗的释法语言呈现了一堂生动形象的生态保护法治课,体现了司法修复基地兼具司法实践、法治宣传、生态教育、警示教育等为一体的作用意义,取得了“审理一案,指导一方,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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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感受


江苏大学法学院学生 潘明萱

参与此次庭审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人类与自然应当和谐相处,我们应当自觉抵制非法狩猎活动,维护生物多样性,推动生态可持续发展。作为一名法学生,在自觉践行环保理念的同时,也要积极宣传,让热爱自然、敬畏自然的理念深入人心。


丹徒区世业镇环保办工作人员 吴佳

我是世业镇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第一次旁听巡回审判。世业镇的生态资源十分丰富,在我们身边宣讲生态环境普法案例,很新颖也很有意义。今后我们也会多做法治宣传,助力提升老百姓的法律意识。

编 辑:赵品轩

校 对:夏 蕾

审 核:孙彩萍

来 源:经开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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