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台江法院与晋安司法局、长乐司法局联合设立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协同中心”,在台江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启动运行。
协同中心的创设
旨在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通过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有效衔接,支持行政复议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作用,推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实现行政与司法的相向奔赴、协同共治。
正式运行当天,协同中心便收到11起行政案件的申请材料,经释明和引导,其中4件案件当事人同意由诉讼转入复议,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当场登记收件。
协同中心坚持府院共建、部门联动、依法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深度践行“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司法理念,以“提高质效、司法便民、源头治理、实质解纷”为目标导向,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法院专业优势与司法行政部门协调优势,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专业、综合的涉行政争议司法服务。
协同中心集法律咨询、政策解读、复议申请、诉前调解、立案指导、诉讼立案、普法宣传等功能于一体。针对群众诉求依法审查并精准分流,实现行政争议的诉前甄别和分类处置,最大限度拓宽行政复议的救济路径,减少行政诉讼案件来源,降低群众解决纠纷的门槛和诉累。
同时,作为法院、司法局、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协同中心能够第一时间接触群众,了解争议背景,为寻找解决方案、公开解纷流程、督促依法履行等提供良好的平台和保障。
“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协同中心”创新“一中心两路径三服务”工作机制,即通过一个协同中心,提供诉讼与复议两种解纷路径,服务群众便捷解纷、服务司法诉源治理、服务行政自我纠错。这一机制不仅优化了行政争议的解决流程,还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灵活的选择。
对于依法应复议前置的行政争议案件,当事人可在中心现场申请行政复议,也可通过扫描中心提供的二维码在线申请行政复议,无需亲自前往复议机关递交材料,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对于既可申请行政复议又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中心工作人员将通过类案展示、政策宣讲、释法析理等方式,向当事人详细说明行政复议的优势,引导其优先选择受行政约束更强、办理效率更高、解纷成本更低的行政复议程序。
对于坚持提起诉讼的当事人,中心也提供立案指导、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等服务,确保行政诉讼立案的便利化和规范化。
为充分释放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化解争议的效能,协同中心深度融合“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相关职能,引入福州市司法局、晋安司法局、长乐司法局等部门的纠纷化解力量,通过前端引导化解、中端主导协调、末端监督履行等全流程、各环节,推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争议共调,实现行政争议的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齐抓共进。
建立完善长效化府院解纷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多元联动、资源整合,针对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工伤认定等常见疑难热点问题,研究争议集中化解工作,总结提炼形成工作流程与实施方案,让行政争议化解更加有头绪、有根据、有效率。
同时,就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程序问题,台江法院与晋安司法局签订了《行政诉讼诉前转行政复议协作协议》,明确诉前引导复议的标准、流程、时限及信息共享等规则,实现全流程转换更丝滑、对接更顺畅、处置更高效。
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协同中心是行政争议化解领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台江法院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协同中心通过府院联动构建起“前端预防—中端化解—末端监督”的全链条治理体系,既体现了司法机关的专业优势,又彰显了行政机关的责任担当,真正实现了争议化解从“事后处置”向“源头治理”的转型升级。
“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协同中心”的正式运行标志着台江法院在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上的创新与突破,是台江法院深化落实品质榕法、正气榕法提升工程的具体措施。
展望未来,台江法院将联合晋安司法局、长乐司法局,依托“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协同中心”,深度释放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衔接机制的效能,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动行政争议的源头治理与实质化解,形成“大复议、小诉讼”的行政争议治理格局,为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福州实践贡献法治力量。
文:台江法院 林忠敏、潘喆
编辑:魏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