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委网信办关于征集

涉营商网络环境问题线索的公告

近日,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市民营经济强市发展大会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强市战略,营造一流营商网络环境,切实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让福州企业底气更足、活力更旺,现向全社会征集涉营商网络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1.假冒仿冒他人企业名称、注册商标、品牌等开设网站、注册账号、上架APP和小程序等。

2.采用“贴标签”“带节奏”“放大镜”等方式恶意散布所谓“民营企业卖国论”“民营企业离场论”“国进民退”等论调,渲染丑化、煽动抵触国有经济、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

3.泄露企业商业秘密,虚构企业家私生活话题,炒作企业家个人隐私,泄露企业家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和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

4.假借企业、企业家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违规使用企业家姓名、肖像等。

5.采用“标题党”歪曲新闻原意、断章取义企业家过往言论和片面解读企业财务报表等方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6.提供涉企业、企业家虚假不实信息的联想词、相关搜索和热门推荐。

7.打着“网络兼职”“招聘写手”“市场营销”“负面舆论公关”“有偿删帖”等名义招募网络黑公关、从事黑灰产。

8.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并谋取非法利益,以及发布企业和企业家负面报道、评论后,以删帖、消除影响为名索要财物、要求投放广告和开展商业合作等;以舆论监督名义主动向企业索要利益,宣称合作后不报道企业负面信息。

9.利用自身网络影响力,开展行业品牌推广等活动,要挟企业投放广告、开展商业合作的。

10.蹭炒涉企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以及跨平台多账号密集发帖恶意攻击企业、企业家。

11.利用自身信息发布便利,以及技术、流量、影响力优势,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抹黑攻击竞争对手。

12.通过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地域黑”行为,对地方经济造成不良影响的。

13.冒充知名企业、投资机构,通过虚假官网、社交媒体账号等方式,诱导中小企业或个人投资者参与虚假融资、投资,实施诈骗。

14.利用网络舆论影响力,恶意炒作企业利好或负面信息,制造市场不实预期或恐慌,操纵相关上市公司股份,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15.恶意歪曲解读国家和地方涉企政策,或对企业自身的公开信息进行恶意歪曲解读的。

二、举报渠道

福州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深化开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举报网址:https://jubao.fznews.com.cn/index.php?r=jubaonew/report&id=145

欢迎广大网民积极通过以上途径如实举报相关问题线索,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中共福州市委网信办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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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中共福州市委网信办、福州新闻网

编辑 吴凤至 江杭

审核 张晨 谢雄

监制 吴凌 峰 方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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