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杨苑)为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印发《关于做好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方位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全力守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辖区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大宗食材供应商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陪餐制,做到同餐同食;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承包(委托)经营的学校食堂要执行“双总监、双安全员”制度,按要求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持续完善“三防”设施,规范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重点防范诺如病毒,严防校园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通知》明确,全省各级市场监管联合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将在3月30日前对学校食堂(含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大宗食材供应商开展全覆盖联合检查,重点检查覆盖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留样管理、供餐配送等环节,确保加工场所、设备及餐具全面清洁消毒,严查过期食品及原料,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一校一清单”并限期整改,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通知》强调,为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须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全员培训;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辖区内学校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全员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食品安全应知应会知识与操作规范。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常态化监管,通过部门协同、社会共治,推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提质增效,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校园饮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