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检察
编者按
周宁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法治宣传。今天,周检说法继续为您线上普法。
兴义市一起因醉酒驾驶引发的惨痛案件有了最终结果。两名被告人欧阳某某、鄢某某因漠视法律、纵容酒驾行为,不仅身陷囹圄,更面临巨额赔偿。此案为公众敲响警钟:醉驾害人害己,纵容酒驾者亦难逃法网!
案情回顾:一杯酒毁掉三个家庭
2023年4月6日晚,在明知同伴已大量饮酒的情况下,鄢某某仍将摩托车钥匙交给欧阳某某。欧阳某某骑车载着鄢某某行至江平大道时,将行人张某某撞成颅脑特重型损伤致植物人状态。经检测,欧阳某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75.75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
法律严惩:纵容酒驾者亦成共犯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查明,鄢某某明知欧阳某某饮酒后仍将摩托车交给欧阳某某驾驶,应以危险驾驶罪的共犯追究鄢某某的刑事责任,欧阳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导致一人重伤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10月17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鄢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告人欧阳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兴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兴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欧阳某某、鄢某某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34万余元,均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2025年2月6日,兴义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鄢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并继续赔偿被害人32万余元;以欧阳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继续赔偿被害人47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
酒杯可以端起,生命无法重来。每一例醉驾悲剧的背后,都是对法律的漠视与人性的侥幸。检察机关将持续严厉打击酒驾犯罪,也呼吁全社会共同筑牢安全防线,让“喝酒不开车”成为不可逾越的生命底线!
法条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明知驾驶人饮酒后仍提供车辆,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犯,依法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来源:兴义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