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5年1月,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与2024年同期基本持平。达到或好于Ⅲ类(以下简称“优Ⅲ类”)断面占91.9%,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Ⅳ—Ⅴ类断面占8.1%,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比例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

二、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5年1月,静安区、徐汇区、普陀区、虹口区、闵行区、奉贤区、青浦区等7个区所有地表水国控、市控断面均达到优Ⅲ类,浦东新区、崇明区、松江区、宝山区、嘉定区、金山区、长宁区、杨浦区等8个区分别有6个、4个、3个、2个、2个、1个、1个、1个断面为Ⅳ类,浦东新区、嘉定区等2个区各有1个断面为Ⅴ类。与2024年同期相比,闵行区、虹口区、杨浦区、奉贤区、青浦区等5个区的优Ⅲ类断面比例有所上升,崇明区、长宁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等5个区的优Ⅲ类断面比例有所下降,静安区、徐汇区、普陀区、宝山区、浦东新区等5个区的优Ⅲ类断面比例持平。

2025年1月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详见表1。

表1 2025年1月

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按国控、市控断面统计)


注:全市国控、市控断面中,涉及各区考核的断面共264个(奉贤区、浦东新区共考断面1个,黄浦区无地表水国控、市控断面)。

编辑:乔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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