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正式公布并开启分配协议量过程。根据操作流程(如下图),协议量分配到中标企业三大包,而不是对应到产品组合的注册证。因此对于高价新证(在全国其它省份带量未使用的注册证都可以理解为新证)可以顺利入院,对于同品牌带量前在院使用的产品因为低价可能会弃用,更多地的去使用高价新证产品。此次集采的落地标志着全国创伤耗材集采的进一步推进。然而,在这一重要进展的背后,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引起各方的高度关注和警惕。


一、同类产品价格差异显著,协议量执行存疑

根据中选结果,部分同类产品因品牌不同,价格差异较大。例如,一些企业凭借新注册证的产品获得了较高价格,而其他品牌则因参与过外省集采而价格较低。这种价格差异可能导致临床手术品牌选择和医院在执行协议量时面临困难,未来能否按品牌完成协议量仍不确定。需要相关部门及时监管,否则个别品牌可能形成市场垄断,不利用临床、患者地选择和市场多元化。

二、高价产品专供上海市场,监管需加强

此次集采中,部分高价中标产品仅在上海使用的注册证,且未在全国其他地区使用。这类产品的产能是否能够满足上海市场的需求?以及企业为了保障供应扩大地盘,是否会通过其他注册证产品套用高价注册证销售,都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药监部门应加强对这些产品的全程监督,确保市场秩序的稳定。同行企业也可以相互监督举报,更好地服务患者。

三、非带量产品配合使用,可能削弱集采效果

在实际使用中,非带量产品与带量产品的配合使用,比如几千元的高价特殊材质创伤钉配合带量钢板使用,以及其它小耗材的“滥用”,可能会对集采的降费效果产生影响。如果缺乏有效监管,可能导致部分企业通过非带量产品绕过集采规则,从而削弱集采的初衷。因此,相关部门需要明确监管责任,确保集采政策的严格执行。

提醒与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加强监管力度,确保集采政策的顺利实施。药监部门应加强对专供上海市场的高价产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同时,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协议量,确保带量采购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此外,对于非带量产品的使用,相关部门应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防止其对集采效果产生负面影响。只有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实现集采政策的初衷,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负担。

上海创伤耗材带量采购的落地是全国集采进程的重要一步,但也给一些企业留下了“操作空间”。希望各方能够高度重视,加强监管,确保集采政策的顺利推进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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