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之说,与《礼记》各篇中多有呼应。《礼记·乐记》云:

是故乐之隆,非极音也;食飨之礼,非致味也。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壹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大飨之礼,尚玄酒而俎腥鱼,大羹不和,有遗味者矣。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

又说:

干戚之舞,非备乐也;孰亨而祀,非达礼也。(1479页)

此两处所说,不仅和荀子非常一致,而且有些文字都是相同的。而对于为什么隆乐非极音,大礼非致味,《乐记》诉诸“遗味”与“遗音”,与《礼论》中类似,都给出了一个崇古的历史性理解。对这一方面最详细的论述见于《礼运》。在讨论其祭祀原则之前,我们先要借助郑注孔疏了解一下此篇中对历史分期的理解:

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夏则居橧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有麻丝,衣其羽皮。后圣有作,然后修火之利,范金,合土,以为台榭、宫室、牖户。以炮,以燔,以亨,以炙,以为醴酪,治其麻丝,以为布帛。以养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皆从其朔。(888页)

据郑注孔疏,“后圣有作”之前为上古,其后则混说中古、下古。孔疏对此作了很长的辨析,并比较了关于上古、中古、下古的各种说法,大致确定此篇中的时间定位:“伏羲为上古,神农为中古,五帝为下古。”(891页)按照今人的历史观,三古的时间定位不必太在意,但依据此处及下文的论述,郑注孔疏认为,上古之时的特点是无宫室、不用火,茹毛饮血。中古时懂得用火,不再吃生食物,但其烧制也极为粗略,至于冶金宫室等,则应是下古之时才会出现的。此一节中最后一句说:“以养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皆从其朔。”郑注:“朔,亦初也,亦谓今行之然。”(888页)孔疏:“谓今世所为范金、合土、烧炙、醴酪之属,非始造之,皆仿法中古以来,故云‘皆从其朔’。”(894页)人类文明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仍然要效法上古和中古的一些做法,《礼运》中的“皆从其朔”与《荀子·礼论》中的“以归大一”是一致的。

在这样的历史框架下,在《礼运》中,孔子如此追溯礼的起源:

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抔饮,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及其死也,升屋而号,告曰:“皋!某复。”然后饭腥而苴熟。故天望而地藏也,体魄则降,知气在上。故死者北首,生者南乡,皆从其初。(887—888页)

说“礼之初,始诸饮食”,并非指关于饮食的礼,而是以饮食敬鬼神。故孔疏:“礼,谓吉礼。此吉礼元初,始诸饮食。诸,于也。始于饮食者,欲行吉礼,先以饮食为本。”(891页)后文又说:“谓祭祀之礼,故始诸饮食。其人情之礼,起则远矣。故昭二十六年《左传》云‘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与天地并’是也。”(892页)言下之意,与日常人情相关的礼,要远远早于祭祀之礼。而此处所说祭祀之礼在中古的源头,是礼制发展的一个关键环节,应该是进入文明的标志,所以称之为“礼之初”。

郑注:“言其物虽质略,有齐敬之心,则可以荐羞于鬼神,鬼神飨德不飨味也。中古未有釜、甑,释米捭肉,加于烧石之上而食之耳。今北狄犹然。污尊,凿地为尊也。抔饮,手掬之也。蒉,读为凷,声之误也,凷,堛也,谓抟土为桴也,土鼓,筑土为鼓也。”(887页)这个阶段被定位为中古,人类虽然已经初步懂得用火,但还没有基本的饮食之具,所以对于米和肉,只能非常简单地加工一下,达到半熟的程度,然后凿地为尊、掬水而饮。这是日常生活中的饮食状况。而抟土为桴,筑土为鼓,再将这简单的饮食献上,就是最初的敬神之礼了。孔疏:“言上来之物,非但可以事生,若,如也,言犹如此,亦可以致其恭敬于鬼神,以鬼神飨德不飨味也。”(891页)这是《礼运》中孔子所追溯的,人类文明在中古之时的状况,饮食非常粗朴,于是因陋就简,以此致敬鬼神。当时人们自己的饮食和献给鬼神的饮食是一致的,但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饮食逐渐不再如此质朴,为什么仍然要把这种质略的因素保留在祭礼当中呢?郑注和孔疏中说的“鬼神飨德不飨味”,就是一个理论上的解释。鬼神所喜爱看重的并非美味,所以人类烹饪技术的发展,不必体现在祭神之礼上。

“及其死也”之后,孔疏云:“上言古代质素,此言后世渐文。”(892页)自从以素朴之饮食致敬于鬼神,人类的礼制就逐渐形成体系。此后所述招魂之礼同于《仪礼·士丧礼》,便是与祭礼相配合的丧礼,孔疏反驳皇侃等以此为中古之时的说法,因为中古时未有“屋”,既然“升屋”,就当在下古以后。据孔疏的理解,这并非中古时即有的丧礼,而是在后世的丧礼中体现出中古礼制的遗存,其原则和吉礼中的遗存是一致的。“然后饭腥而苴熟”,郑注:“饭以稻米。上古未有火化。苴熟,取遣奠有火利也。”(887页)行招魂复魄之礼,而死者未能复生,则以稻米为饭含。孔疏:“复魄不复,然后浴尸而行含礼。于含之时,饭用生稻之米,故云‘饭腥’,用上古未有火化之法。‘苴熟’者,至欲葬设遣奠之时,而用苞裹孰肉以遣送尸,法中古修火化之利也。”(892页)“饭腥”是用生稻米,模仿上古无火之时;而下葬前所设遣奠,则要模仿中古之时,包上略加烧制的肉,虽云“孰”,却并非全熟,只是人类初用火之时的产品。

此节最后说“皆从其初”,孔疏:“谓今世饭腥苴熟,与死者北乡,生者南乡之等,非是今时始为此事,皆取法于上古、中古而来,故云‘皆从其初’。”(893页)在文明已经非常开化之后,丧祭之礼中仍然保存了上古和中古的这些部分。

《礼运》既已大致描述了礼的起源以及相关原则,随后便详细论述了祭礼的实施情况,看其中是如何运用“皆从其初”的原则的:“故玄酒在室,醴醆在户,粢醍在堂,澄酒在下。陈其牺牲,备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磬、钟鼓,修其祝、嘏,以降上神与其先祖,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齐上下,夫妇有所,是谓承天之祜。”郑注:“此言今礼馔具所因于古,及其事义也。”(888—889页)这一节并没有说哪种祭祀,应该是泛言祭祀之法。首列四种酒:玄酒、醴醆、粢醍、澄酒。其中玄酒是古祭祀所用水,最尊,故在室。孔疏云:“玄酒,谓水也,以其色黑,谓之玄。而大古无酒,此水当酒所用,故谓之玄酒。以今虽有五齐三酒,贵重古物,故陈设之时,在于室内而近北。”(894页)其后的醴醆、粢醍、澄酒,均为后世所造,越来越精致,地位也越来越卑,所置之处也等而下之。“古酒奠于室,近酒奠于堂,或奠于下,是‘重古略近’。”(896页)

随后是具体的行礼仪节:“作其祝号,玄酒以祭,荐其血毛,腥其俎;孰其殽,与其越席,疏布以幂,衣其澣帛,醴醆以献,荐其燔炙,君与夫人交献,以嘉魂魄,是谓合莫。”郑注:“此谓荐上古、中古之食也……腥其俎,谓豚解而腥之,及血毛,皆所以法于大古也。孰其殽,谓体解而爓之,此以下,皆所法于中古也。”(889页)对于“玄酒以祭”,孔疏解说云:“设此玄酒于五齐之上以致祭鬼神。此重古,设之,其实不用以祭也。”(899页)其中的“孰其殽”,郑既解为“体解而爓之”(889页),孔疏更云:“谓体解讫以汤爓之,不全孰,次于腥而荐之堂。”(900页)可知,玄酒、荐血毛、腥俎,所法为上古;“孰其殽”云云,则稍加烹制,而未全熟,是法中古,都是不能食用的。

“然后退而合亨,体其犬豕牛羊,实其簠、簋、笾、豆、铏、羹,祝以孝告,嘏以慈告,是谓大祥。此礼之大成也。”郑注:“此谓荐今世之食也。体其犬豕牛羊,谓分别骨肉之贵贱以为众俎也。祝以孝告,嘏以慈告,各首其义也。祥,善也。今世之食,于人道为善也。”(889页)与前节相反,这一节所述,就是祭祀时所用的文明之器。三《礼》中常见豚解与体解之别,上古之法称为“豚解”,郑注《仪礼·士虞礼》云:“豚解,解前后胫、脊、胁而已。”是对牺牲非常粗略的切割为七块之法。自“孰其殽”即用体解,更加细致地分为十一块。至此,则要将前面献上的爓肉取回来,与未曾祭献的牺牲一起烹熟,皆体解之,并装满祭器,“供尸及待宾客兄弟等”。

可见,这两节所论,分别就是荀子所谓“贵本之谓文”和“亲用之谓理”。郑注又给出了关于“亲用之谓理”的一个理论解释:“今世之食,于人道为善也。”(889页)此与前注所谓“鬼神飨德不飨味”相呼应。今世之食注重的是人道,但鬼神之道却与之不同,所以参加祭祀之人(包括代表鬼神的尸)所用的食物,与献给鬼神的祭品,是非常不同的。但这仍然未能完全说清楚,为什么朴略尚质就是最适合献给鬼神的。因为鬼神如果只是不在乎味道,则献上美味珍馐还是质朴之食,不是并无区别吗?仅仅从起源的角度理解“以归大一”还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更深入的理论阐释。

摘自《由祭礼尚质看巫史传统的超越性——兼论明器礼意》《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1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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