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山市龙陵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与热心群众合力救助一只误闯居民家中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黑颈长尾雉。

当日,龙陵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自家院子里发现一只漂亮的“野鸡”。由于附近车流量较大,担心其受到伤害,群众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确认,这只“野鸡”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黑颈长尾雉。初步判断,这只黑颈长尾雉是外出觅食时误闯居民家中。


民警将黑颈长尾雉带回后,对其进行了细致检查,未发现受伤情况。经观察,这只黑颈长尾雉精神状况良好,进食正常。综合评估后,民警将其成功放归大自然。


据了解,黑颈长尾雉喜欢生活在林缘地带或灌木丛中,主要以浆果、种子、嫩叶等为食。该物种在中国仅分布于云南和广西等地,数量稀少,属于濒危且稀有物种。


近年来,龙陵县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越来越多的鸟类选择在此栖息和繁衍。最新调查结果显示,龙陵县“在册”的鸟类比2006年增加了203种,生态保护成效显著。

开屏新闻记者 崔敏 通讯员 周青 杨汉奖 王渊琪 摄影报道 视频由龙陵融媒提供

一审 孙琴霞

责任编辑 易科彦

责任校对 罗秋旭

主编 林舒佳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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