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最关心什么?
转正结果
看到有人来面试
心里就开始打鼓
害怕是来顶替自己的
再一看招聘软件
自己的岗位还挂在上面
而且HR还在线秒回消息!
感觉心都要提到嗓子眼了
眼看着试用期快要结束
就差这临门一脚时
却被公司告知不符合录用条件
要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
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解除劳动关系
这是合法的吗?
一起来看今天的“以案说法”
在试用期内被解雇是否有补偿并不是绝对的
关键在于解雇的原因是否合法合理
如果公司没有明确的录用条件
或者没有提前告知录用条件
无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各位有“转正KPI”的宝子们
好好努力
祝大家都早日转正、得偿所愿~
我们下期见
部分内容来源:成都人社局
内容编辑:深圳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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