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一行一动见初心,灵山公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岗位、主动作为,用实际行动为民办实事、解民忧。近期,灵山公安连续为群众找回丢失财物,获群众认可。


群众不慎遗失手机,民警仅用2小时找回

2月12日16时许,县公安局三海派出所接到刘女士报警称:其在三海街道一小区地下停车场不慎丢失了一部手机。接报后,该所民警劳德情与同事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查找工作。经调取视频监控进行查看,民警发现手机是被一男子捡拾走的。当日18时许,劳德情通过工作找到该男子并将手机追回,此时距离接报案仅过去2个小时。在派出所,经过身份信息核对无误后,民警将手机归还给刘女士。“真是太谢谢你们了。”领回手机后,刘女士竖起大拇指向民警点赞。经了解,当天刘女士在小区地下停车场停车后,随身携带的手机掉落到地上,而其并未察觉。临走前,民警叮嘱刘女士出门在外一定要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丢失手机?民警30分钟物归原主

2月13日18时,县公安局旧州派出所民警接到王先生报警称:其在旧州镇双凤村委丢失了一部手机。接报后,民警韦鑫、辅警姚政吕、赖远振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查找工作。经走访排查及调取视频监控进行查看,韦鑫发现手机是被一孩子捡拾走的。当日18时30分许,韦鑫通过工作找到该名孩子,并将手机成功找回,此时距离接报案仅过去30分钟。“感谢警察同志,多亏了你们!谢谢!”王先生从民警手中领回了丢失的手机,并对民警表示由衷的感谢。经了解,当天王先生途经旧州镇双凤村委时不慎将手机掉落在路边,而其并未察觉。临走前,民警叮嘱王先生出门在外一定要妥善保管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摩托车“被盗”忙报警,民警半小时速破“乌龙案”

“警察同志,我停在县城江南路一小区门前的摩托车被偷了……”2月15日16时许,县公安局三海派出所接到黄先生报警。接报后,民警吴昱初与同事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经对现场进行仔细勘查,及对周边区域开展走访调查,吴昱初发现距离该小区不远的另一个小区附近停放的一辆摩托车与黄先生描述的被盗车辆外观特征十分相似,通过对车辆的信息进行核查对比,确认该车正是黄先生报称的被盗车辆,此时距离接报警仅30分钟。领回失而复得的车辆,黄先生向民警连声道谢。经了解,黄先生把摩托车停放在一个小区附近后,去和朋友聚会,聚会结束后自己却忘了停车地点,找不到车便以为车被盗了。


仅用30分钟,民警找回“被盗”摩托

2月17日15时许,县公安局那隆派出所接到熊先生报称,其停放在那隆镇宝马街的摩托车被人盗走。接报后,该所民警李国友、辅警梁世欣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经对现场进行仔细勘查,及调取周边区域监控进行查看,李国友发现摩托车是被一男子推到附近公路边上。当天18时许,李国友通过工作找回摩托车,此时距离接报案仅过去3个小时。“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警察同志,谢谢!”在派出所,熊先生对民警快速为其找回丢失的摩托车表示由衷的感谢。


来源:灵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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