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后督促
近日
长岭县人民法院通过判后跟进督促
促使当事人及时履行判决义务
成功结清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又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01
案情简介
2022年6月至9月期间,被告纪某多次从原告孟某处赊购食用油,累计欠款达34490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并立下欠条。但还款期限届满后,纪某却以各种理由推拖,孟某多次索要无果,遂于2024年12月诉至长岭法院,要求其支付货款及相应利息。
02
案件受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贺廷经审查,决定启用小额诉讼程序以提高诉讼效率。但在送达法律文书时,却遇到了难题,邮件、上门、电话等方式均无法联系到被告纪某。李贺廷并未放弃,让其书记员于在洋多次尝试添加纪某的微信,在验证信息中耐心地释法明理。终于,成功添加了纪某的微信,并顺利向其送达法律文书,告知开庭时间。
开庭当日,纪某无故缺席庭审。李贺廷依法作出判决后,通过微信联系纪某,告知其在判决中应承担的还款义务。纪某在微信回复,虽认可判决结果,但自身经济状况窘迫,目前仅能偿还一半欠款。考虑到纪某的实际困境,李贺廷站在情理与法理的角度,与原告孟某耐心沟通,最终孟某理解并同意纪某先偿还一半欠款。
03
判后跟进
宣判之后,李贺廷依旧主动跟进案件后续进展。在接近第二次还款期限时 ,李贺廷主动在微信上联系纪某,询问还款进度。其认真负责的态度,让纪某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温度。最终,在李贺廷的见证下,纪某在专门建立的微信群聊中,按时支付了剩余款项,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这起历经波折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案结不是终点
事了才是目的
长岭法院将继续
秉持司法为民原则
认真做好案件审理的“后半篇文章”
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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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岭法院
初审:崔苍竹
复审:张加新
终审:李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