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
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委员会
发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通报内容显示
一无居民海岛发生违建
4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4日至2024年1月19日,区委巡察一组对秀屿区南日镇党委开展了巡察;4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其中“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显示:
区委巡察一组对南日镇党委开展巡察期间,共向南日镇党委移送信访件16件。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截至目前,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29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人,诫勉处理3人,批评教育11人,责令检查1人,提醒谈话12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1.因未对无居民海岛落浔屿开展日常巡查工作,致使落浔屿发生违法建设问题对南日镇自然资源所四级主任科员吴国柱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因在担任石盘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未能正确统筹谋划,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在无居民海岛上建设乡村旅游项目对南日镇石盘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金坪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诫勉情况
1.因无居民海岛管理不够有力对南日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林金荣给予诫勉处理。
2.因无居民海岛管理不够有力对南日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吴超军给予诫勉处理。
3.因儿子、儿媳均有在2020年9月向笏石镇有关部门进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备,故陈洪池认为二人行为视同自己已报备,而未就有关事宜报备。对时任石盘村党支部委员陈洪池给予诫勉处理。
通报内容同时显示,针对“无居民海岛管理不够有力”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涉及建筑物已全部拆除到位,同时在重点地段设立保护牌,加大海岛保护相关政策宣传。2024年3月以来,南日镇先后多次组织开展落浔屿植被复绿,将落浔屿复绿工作纳入木兰溪流域绿化工程,共种植树苗约五千株,并两次播撒草籽及对绿植进行补肥。二是涉事包村领导、村干部、自然资源所干部等人员已问责处置到位。三是下一步,南日镇将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布置要求,全面梳理南日镇辖区的无居民海岛名录,组织巡逻队伍定期落实监管,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无居民海岛保护工作。
来源:秀屿区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