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坚定不移把纪律建设作为恒常之功,持续深化普规普纪,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农村土地合作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作为合作社的法人代表,肩负着推动村集体发展、守护村民利益的重任,然而,却有少数党员干部抵不住诱惑、守不住底线,最终行差踏错。 《案说规纪法》第四十三期,带您看公“费”变私肥。

公“费”变私肥

【同期声】

主持人:农村土地合作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作为合作社的法人代表,肩负着推动村集体发展、守护村民利益的重任,然而,却有少数党员干部抵不住诱惑、守不住底线,最终行差踏错。今天,我们就来看这样一个典型案例。

【模拟画面】

工作人员: 刘书记作为我们村上的党支部书记,也是我们村上先富起来的一批人,相信在刘书记的带领下,我们村一定能够发展得更好,起来,大家鼓掌欢迎......

【同期声】

主持 人: 刘某某,1962年生,中共党员,成都市双流区彭镇金河村村委会原主任、成都双流金河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法定代表人。 作为村里先富起来的一批人,刘某某作风干练、能力突出,在村民中享有极高的声望。

2016年3月,恰逢双流区开展全域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包括刘某某所在金河村在内的37个村(社)都在建设之列,项目由村集体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实施,并提供区级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补助资金。同年7月,金河村成立了土地合作社,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刘某某担任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理事长。

在村民的期盼与合作社的共同努力下,2018年9月,金河村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正式启动。

作为一个2000多人参与、预算资金1亿多的新农村建设项目,这其中寄予着村民的信任与期盼,本该成为刘某某二十多年工作生涯中最好的收尾。但是在刘某某眼中看来,这不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而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项目巨额资金体量带来的诱惑,让刘某某蠢蠢欲动。贪欲起、祸患生。

【模拟画面】

刘某某:

小陈,上级部门要来检查我们村的工作,你是不是先支3万块钱出来。

小陈:

书记,这种费用……我们以什么名义来支付呢?

刘某某:

你咋个这么想不开,你按购买办公用品,搞个(耗材)消耗合同,不是就把事情做了。

刘某某:

小陈,我们新农村建设项目需要打点关系,你从合作社账上拿14万出来,写成拆迁费、场地费。

小陈:

好的,书记。

【同期声】

主持人:

就这样,刘某某以需要“迎接上级检查”“打点上下关系”为名,安排土地合作社财务人员以虚假手续从合作社账户中套取公款,从2018年至2020年近两年时间里,先后套取公款19万余元,全部用于个人消费。

欲随权长、贿随权集。刘某某心中暗流涌动,贪婪的胃口越来越大,不断挖空心思用公权换取金钱利益,先后在业务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现金共计20万元。

【模拟画面】

工程承揽人A:

刘书记,这个土地勘察业务已经差不多了,你看这个费用,能不能拨付一下……

刘某某:

这个问题不是不行,新农村建设项目比较多,工程也比较大,这个事情流程还要多走一下……

工程承揽人A:

书记,请你帮一下忙,都晓得你说话有份量……

项目负责人B:

书记,咱们村上土地整理项目招标代理业务能不能交给我们来做。也不让书记白忙一趟,到时候项目的10%就(给你了)……

刘某某: 要得,你等我消息就是了。

【同期声】

主持人:

刘某某罔顾组织和群众寄予的厚望,将手中的权力视为私有财产,“为村造福”异化为“为己敛财”,完全无视监事会、理事会等集体决策机构和会议决策制度,擅自决定集体经济组织各类事务,决策“一言堂”,花钱“一支笔”,集体“钱袋子”变身为个人的“提款机”。

以权力换来的不义之财拿着不会安稳,用金钱铺就的人生大道终非坦途。回想合作社成立之时的“意气风发”,刘某某忘却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把“为人民”变成了“为自己”,把“放权干”变成了“放肆干”,肆意妄为导致新村项目财务混乱不堪、施工一波三折、群众怨声载道。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经查,刘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2025年1月14日,双流区纪委监委给予刘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他相关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

蝇贪猛于虎,防微杜渐; 民心重于山,守廉如磐。 切勿将公权当私器,将公利变私利。 需知,公款姓“公”,一分一厘不能乱花; 公权为民,一丝一毫不可私用。

来源:清廉蓉城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