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台区一湿地公园的草坪起火烧毁了旁边的观景凉亭。消防和公安部门调查发现,事发当天,男子谢某某在公园散步时乱扔烟头,引燃枯草,酿成火灾。记者2月20日获悉,公安部门已依法对谢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并处罚款500元。
近日,丰台区一湿地公园的草坪起火并烧毁旁边观景凉亭。
2月14日中午,丰台区一湿地公园工作人员通过监控视频发现,园内一片草坪起火,火势引燃旁边一座观景凉亭,工作人员立即拨打了119报警电话。
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长辛店消防救援站接到调派命令后,立即出动力量前往现场扑救。消防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起火部位是公园一条路旁边的草坪和观景凉亭,此时火势处于猛烈燃烧状态,消防员立即使用水枪出水压制火势,同时在外围设置警戒区。10分钟后,现场明火被扑灭,火灾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丰台区一湿地公园的草坪起火并烧毁旁边观景凉亭。
事后,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区公安分局民警对起火原因展开调查,通过调取监控,火灾调查人员找到了肇事者谢某某。事发当天,谢某某和同事到湿地公园内散步,随手丢弃了未熄灭的烟头,引燃湿地边缘残留的芦苇根,继而烧毁了观景凉亭。
经讯问,谢某某本人承认抽烟并随手丢弃烟头的行为,称当时未确定烟头是否熄灭就离开。日前,依据消防法规定,公安部门对谢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并处罚款500元。
丰台区一湿地公园的草坪起火并烧毁旁边观景凉亭。
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提示,近期天干物燥,市民外出游玩时,请勿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手乱丢,以免引燃枯枝残叶,造成火灾。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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