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检察官霍婉丽(右)与同事讨论案情。
62岁的赵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颅脑损伤,生活不能自理,家人将她送到北京某康复医院住院治疗,并聘请护工宋某全天陪护。未承想,护工的虐待成了赵某的噩梦。
阅卷时我一直揪着心,里面记录着护工宋某对失能老人赵某肆无忌惮的虐待——击打老人头部、面部,扇嘴巴,以及恐吓。因赵某无法表达,直至一个多月后,家人才发现老人面部和肘部出现外伤,遂报案,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4年1月,我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以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看护工作。
宋某受到了法律制裁,但是赵某及家人未获得任何赔偿,后续不菲的治疗费用更是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赵某及家人希望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于2024年9月向检察机关提出支持起诉申请。
因赵某在获取证据等方面存在障碍,其所提申请符合检察机关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的条件。收到线索后,我迅速开展审查工作。
康复医院和护工所属公司作为管理方,在护工聘用管理方面存在疏漏,致使赵某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此,我带领办案组成员详细查阅刑事卷宗,获取了监控视频、诊疗记录等关键证据,同时与赵某的法定监护人反复沟通了解赵某身体及受伤情况,多次咨询鉴定机构,并前往康复医院搜集证人证言。最终,赵某家人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收集了充分证据、厘清了各方责任,并初步确定了待鉴定事项。2024年10月14日,我院向法院制发支持起诉意见书。得知法院组织调解后,我主动帮助赵某分析案情,共同商定调解方案。10月18日,案涉几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赵某家人收到赔付款。
此外,我院还联合赵某居住地检察院共同开展司法救助,先后帮助赵某落实了残疾人证、低保等事项,尽最大努力为其争取更长久的生活保障。
“检察温度”不是嘴说出来的,而是办案办出来的。我时刻提醒自己,办案过程中要把自己放到群众的急难愁盼中去想问题,多一分耐心、多一些关心。
■代表点评:
陈威巍(全国人大代表,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感染病医学部研究所副所长、专业技术大校主任技师)
在这起失能老人权益受侵害案件中,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坚定立场,充分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情怀与担当。不仅以雷霆之势依法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更以细致入微的关怀,通过民事支持起诉机制,为赵某及其家人破解了举证难、诉讼能力不足的困境。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深入调查、多方取证,不仅厘清了案件事实,更以专业与智慧推动调解,为赵某争取到了实实在在的赔偿,让冰冷的法律条文化作温暖的现实保障。尤为可贵的是,检察机关并未止步于个案办理,而是联合其他相关单位,为赵某落实了司法救助以及残疾人证、低保等社会多元化帮扶措施,为其晚年生活筑起了一道坚实的保障网。这种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工作方式,不仅惩治了违法犯罪行为,更传递了法治的温情与社会的善意,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本报记者简洁整理)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