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声网讯(永吉法院 陈晓娟)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岔路河法庭高效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当庭执行到位38500元,实现了审判与执行无缝对接,既保障了商家的权益,又为农户排忧解难,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誉,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力量。
该案中,岔路河镇某农资经销处与杨某因货款支付问题产生争议。该经销处依据借据索要货款及利息本息合计45000元,杨某却坚称出具借据时并未约定利息,且质疑借据书写时间有问题,强烈要求对借据进行鉴定,并指出商家在屯里销售同一种化肥存在不同价格的情况,认为自己可能遭受了不公平对待,故而不愿支付款项。
承办法官王志刚深知该案若简单下判,可能会激化双方矛盾,且鉴定程序耗时耗力,这一纠纷如若处理不当,不仅会使双方的经济利益受损,还可能影响当地的商业合作氛围和农户的生产积极性。于是,王志刚多次深入调查取证,详细了解化肥市场价格波动情况以及双方交易细节,并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一方面向农户阐明法律规定以及签字时应尽的审慎义务,告知其对主张事实应负举证责任,同时也充分听取农户的困难和顾虑;另一方面劝说商家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诉求。
经过王志刚多次“背对背”、“面对面”的调解。双方态度逐渐缓和。最终商家同意在利息方面做出一定让步,农户也认识到自身的给付责任,当场支付了38500元货款,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此次调解,岔路河法庭将执行与审判紧密结合,避免了冗长的诉讼程序给双方带来的诉累,让司法为民的理念在实际工作中落地生根,为构建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和乡村经济秩序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官提醒:在签订各类合同及欠据时,双方要务必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于合同的重要内容如价格、付款方式、利息约定等内容应以书面的形式明确,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同时在合同履行中,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或约定不明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