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消费中
为享受会员折扣或优惠
大家往往会选择一次性充值数额较高的套餐
然而
若商家因经营不善倒闭
卡内余额可以要求返还吗?
近日,仙桃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清算责任纠纷案。
案情回顾
2023年2月,杨先生在仙桃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办的音乐会所办理会员充值。2024年8月,杨先生前往店内消费时,却发现该音乐会所已关闭,但其此前从未收到歇业闭店类似的通知或消息,且卡内尚有未消费余额7000余元。随后,杨先生多次联系该会所的负责人,希望其退还卡内余额,但会所置之不理。因仙桃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经处于注销状态,杨先生遂对该公司全体股东提起诉讼,要求退还卡内余额7000余元。
法院审理
仙桃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12月,仙桃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向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时,该公司的4名股东出具了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载明:“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2024年4月,该公司开办的音乐会所关闭门店停止经营。2024年7月,该公司完成注销。
法院认为,杨先生在原仙桃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办的音乐会所预充会费进行消费,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该合同关系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原仙桃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经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其民事权利义务能力消灭,案涉服务合同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均无法履行,故该合同应自该日起终止。原仙桃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依法清偿债务,就本案而言,应当退还杨先生尚未消费的费用。该公司在未退还杨先生尚未消费的服务费的情况下办理了简易注销登记,则该公司股东应依法承担案涉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故杨先生要求该公司股东退还其卡内余额于法有据。
最终,仙桃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全体股东支付杨先生7000余元。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
法官说法
本案是一起涉及到预付式消费的典型案例。预付式消费,顾名思义,就是消费者在接受商品或服务之前就大量支付对价,因而难免存在一定风险。法官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要尽量全面考察经营者的资质、规模、信誉等情况;做到理性消费,切忌贪图便宜,一次性大量交款;不轻信商家口头承诺,服务约定要落实到书面合同上,记得索要发票等付款凭证,保留书面证据,以备发生纠纷时维权有据。
同时,该案也提醒公司股东,切莫将注销公司作为逃避责任的“护身符”。公司注销前,必须先进行清算,股东在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时,未将公司债务纳入清算报告内,致使公司注销后仍然存在未了结的债务的,属于未尽到清算责任,应视为未依法清算,债权人有权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四十条公司在存续期间未产生债务,或者已清偿全部债务的,经全体股东承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
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二十日。公告期限届满后,未有异议的,公司可以在二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股东对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承诺不实的,应当对注销登记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