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中记载,秦始皇临终前的遗诏,是立公子扶苏为太子。赵高为了一己之私,多次劝说李斯篡改秦始皇遗诏,将其改成了立胡亥为太子。
《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
所以说后世的人们在读历史时,首先会偏向于《史记》中的记载,认为只要是《史记》记载的事件,就一定是正史,是真实存在的。
别的文献所记载,只要跟《史记》不符,就一定是野史,是不可信的。
然而事实真是如此吗?《史记》记载的事情,就全都是真实发生过的吗?
答案其实并非如此,事实上对于《史记》中的内容,单论胡亥继承权是否合法这一问题上,多年以来便一直存在着争议。
司马迁的《史记》,说胡亥的继承是不合法的,是靠篡改诏书得以上位。
而在别的一些文献中,却承认了胡亥的继承是得到秦始皇允许的,也就是说,胡亥的继承权是合法的。
如果胡亥的继承权是合法的话,《史记》的公正性就受到了挑战,更为重要的是,司马迁究竟为什么非要说,胡亥是篡位登基呢?
一、《赵正书》主张胡亥继承合法!
《赵正书》是北大收藏的西汉竹简,该竹简抄录于西汉中期,但内容可能源自西汉初期甚至秦末,作者或为六国贵族后代,仍沿用战国时期对秦王的称呼。其叙事角度与汉朝官方史书《史记》不同,反映了秦末至汉初历史书写的多元性。
《赵正书》中明确记载,胡亥继承皇位,是得到秦始皇允许的,原文如下:“丞相臣斯、御史臣去疾昧死顿首言曰:“今道远而诏期群臣,恐大臣之有谋,请立子胡亥为代后。”王曰:“可。””
二,考古文物佐证!
2013年湖南益阳兔子山遗址出土的《秦二世元年文告》中,胡亥自称“朕奉遗诏”,强调其继位合法性,与《赵正书》记载一致。这类官方文告的内容难以被后世篡改,进一步支持了胡亥合法继位的可能性。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条证据是胡亥自己说的,真实性有待商榷,因为就算胡亥是篡位继承,他自个也不可能承认不是?
综上所述,胡亥的继承是否合法,便由此产生了争议。要么如《史记》中所说,赵高跟李斯合谋,为胡亥篡改秦始皇遗诏。
要么如《赵正书》所说,胡亥的继承权是得到秦始皇临终承认的。
可如果胡亥的继承权是合法的,那么司马迁在著作《史记》时,为何要污蔑胡亥呢?答案其实很简单,各自的政治立场不同罢了。
司马迁作为汉朝史官,其立场可能受汉朝官方意识形态影响。汉朝以“伐无道,诛暴秦”为合法性基础,因此将胡亥塑造为篡位者、赵高为奸臣,有助于强化秦亡的必然性。
例如,《史记》中胡亥的形象完全被负面化,而扶苏则被赋予“仁德”标签,这种对比或为政治服务。
总而言之,支持《赵正书》的人,认为胡亥的继承是合法的,并且赵高被污名化。
反观支持《史记》的,则坚持相信“沙丘政变”。
然而不管争议如何,对于胡亥的暴政是没有多大争议的,强调胡亥的残暴统治是公认的,无论继位是否合法,他的统治导致了秦的灭亡。
总结
《赵正书》的出土揭示了秦末历史叙事的复杂性,但司马迁是否刻意“污蔑”胡亥仍需审慎判断。更可能的情况是,司马迁受限于史料和政治环境,选择了符合汉朝主流意识形态的叙事。
而胡亥的合法性问题,本质反映了历史书写中权力、记忆与真相的博弈——真相或许永远无法完全还原,但多元史料的碰撞为我们提供了更立体的历史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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