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赖芳杰 摄影报道
因陪伴雇主娃娃耍充气城堡,成都保姆罗女士不慎摔伤,脚踝骨折,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为此,她将雇主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日前,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雇主杜女士承担三成责任,应赔偿4万余元。
法院一审判决杜女士赔偿4万余元
2月12日, 雇主杜女士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罗女士明知淘气堡禁止成年人进入,在被劝离后再次进入,最后受伤,是自身原因导致,并不认可判决结果。
保姆在充气城堡内摔伤
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
今年54岁的罗女士,在杜女士家带娃已有三年,双方平时合作都很愉快。2024年2月25日,罗女士带着雇主家的四岁小孩在金牛区一公园的充气城堡中玩耍。封面新闻记者从该案判决书了解到,充气城堡运营方证实,场地入口处有喇叭循环在播放“成年人不能进入充气城堡”,当罗女士进入后,也曾有一名保安进入场地劝离罗女士。
庭审中,场地保安陈述曾劝离罗女士
“孩子爬到了高处,说下不来,喊我接下来。”罗女士回忆,当时为避免孩子摔伤,她进入充气城堡内搀扶孩子。“孩子从上面梭下来,骑到我身上,我摔倒了,压到脚踝。”罗女士介绍,这一摔,右脚就不能承力了,充气堡内的一对家长把她搀扶出来。
罗女士就医诊断为,右外踝、后踝发生骨折,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作出致残程度十级的结论。“我为了带娃娃摔的,肯定应该是雇主负责撒。”从去年2月受伤,罗女士一直在家休息,手术植入的钢板还没有拆除,也没有工作来源。她对法院判雇主赔三成责任,也不满意,认为应有更多赔偿。
经司法鉴定,罗女士脚踝伤情为伤残十级
法院判决:雇主未能预计风险
具有一定过失
在一审中,金牛区人民法院认为,双方为劳务关系。罗女士作为提供专业家政服务的人员,应当预见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自身和儿童存在的客观风险。比如,如果提前阅读了充气城堡的安全告知(成人不能进入),就能合理预估儿童进入场地后自己不能履行照顾义务,可以提前阻止儿童进入场地玩耍,避免自己和儿童受伤。如果在此基础上,还是允许儿童进入,罗女士可以请场内工作人员代为保护儿童或将儿童带离,而不是违反规定,在保安劝离后再次入场。因此,罗女士本身存在主要过错,应负主要责任。
而杜女士作为劳务接受者,应当知晓游乐场作为特殊场所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如果罗女士缺乏相应能力照顾特殊场地内的儿童,雇主应该避免此种情况发生。或者,如果是杜女士允许罗女士带儿童到游乐场,更应提醒罗女士要遵循安全规定。因此,杜女士具有一定过失,应承担次要责任,赔偿4万余元。
雇主不服将上诉:
游乐场并非我提供的工作场地
“我们是劳务关系,但是约定的带娃场所是家里。游乐场并非由我提供的工作场地,她在被明确告知不能入内的情况下,还要违规进入,以致受伤。对此,我没有过错。”杜女士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审法院判决自己承担被所有费用的30%(共计:40997.66元)。然而,事件是鉴于罗女士自身行为和第三人管理不当才是导致被受伤的主要原因,自己作为雇主不存在过错。即便认定自己应当对罗女士进行补偿,30%责任比例也过高,超出了合理的补偿范围。
同时,杜女士认为,虽然事发园区设有警示标志和装置喇叭播放,但也应能预见到,很多会有不听劝的家长在人多的时候混入娱乐设施内的情况,应当安排工作人员在设施入口处看守,一是可以防止成年人进入,二是可以保证儿童进出娱乐设施的安全。在罗女士当天进入场地的时段,充气城堡内还有其他的家长。因此,杜女士认为,管理方未尽到管理责任,导致罗女士能随意进出娱乐设施并且导致其受伤,罗女士应当要求管理方在其过错范围内赔偿。
目前,杜女士已经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