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将“一项制度、二项机制、三项举措”有机融入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运用制度机制、配强队伍、便利群众等多方式强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助力中国特色基层治理,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前沿阵地作用,绘就新时代村(居)新风貌。
1项制度规范工作 点燃服务质量“催化剂”
纵深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制度保障。省司法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将加强律师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制度作为一项顺民意、惠民生、暖民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工程来抓。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本辖区律师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及工作办法,明确规定村(居)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服务办法、服务时间等,并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律师深入调研农村、社区群众实际法律需求,反复征求意见,制定村(居)法律顾问合同书模板,让服务内容符合本地实际,通过集体签约、上门签约确保服务规范化。
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强化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质量评估,设置专业评估小组,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依据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对法律顾问服务落实情况进行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先表彰、法律顾问服务费支付的重要依据。
2项机制靶向发力 统筹配强队伍“一盘棋”
我省历来重视人才保障,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2024年,全省共有887家律师事务所承担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律师达3987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现100%全覆盖。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开展“双百工程”与实施对口援助相结合,省内评选为“五化建设”“专精特新”的律师事务所与100家边远县(市、区)律师事务所开展“1对1”或“1对多”结对帮扶。全省择优选拔100名45岁以下掌握民族语言的律师为首批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提升青年律师业务能力水平,以更好地承担边疆民族地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双百工程”未覆盖地区若出现律师短缺、村(居)法律顾问空缺情形,由省律师协会及各地律师协会通过“互联网+”等科技方式统筹省会或州(市)政府所在地律师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我省全面落实司法部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帮扶我省律师工作的25名浙江、湖南、广东青年律师积极主动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特长,参与“开学法治第一课”“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3项举措便民利民 做好基层治理“必答题”
我省全面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前沿阵地作用,扎实参与乡村治理。“规定动作”不变形,夯实基层社会治理;“自选动作”新探索,供给有效衔接需求;“拓展载体”新运用,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村(居)法律顾问将指导、培训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工作纳入职责范畴,持续在为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下功夫,扎实开展“1+N”行动,与具有村(居)“两委”成员身份的法律明白人开展结对帮带,从源头上提升基层组织依法办事水平。
村(居)法律顾问进一步畅通服务渠道,不定时接受咨询,用群众爱听、爱看、爱参与、易接受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定制特色套餐,调动群众学法积极性,提高法律顾问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基层群众法律需求与法律顾问“服务供给”有效衔接,进一步抓实村(居)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真正做到“问需于民、服务于民”。
村(居)法律顾问及时公示联系方式及微信号,群众扫码实现“微信扫一扫,法律进家门”。
2024年,全省村(居)法律顾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497件,共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50617件次,举办法治讲座6824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9206场,参与矛盾纠纷调解11721件次,协助村(居)委员会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3773件次,为村“两委”和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引导等其他法律服务57554件次,为建设平安法治云南作出了积极贡献。
本报记者 谢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