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买房本是人生大事,满心欢喜憧憬未来,可要是碰上开发商出尔反尔,那可真是糟心透顶!今天咱就来讲讲张三和李四的糟心事。他俩买房的时候,开发商搞活动,承诺送精装修套餐,想着能省不少心,他俩果断下单。可到了交房的时候,开发商却翻脸不认账,根本没给装修。这事儿太气人了,从法律角度该怎么治治这种无良开发商呢?咱们一起来分析分析。
先说说这开发商能不能撤销赠与。张三和李四参加开发商的活动,获得精装修套餐,看似是白得的好处,可实际上这是开发商卖房的促销手段。后来开发商因为经营困难,想撤销赠与,这能行吗?按照《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在这个案子里,精装修套餐可不是普通赠与。它影响了张三和李四的购房决策,是购房合同的一部分。咱们可以把购房合同看成附有特殊条件的买卖合同,精装修就是这特殊条件。所以,开发商不能拿一般赠与的撤销规定来耍赖。它不履行装修承诺,已经构成违约。也就是说,开发商没法定理由,不能撤回赠与。
再聊聊双方的购房合同还能不能继续。精装修对张三和李四决定买房起了很大作用。这精装修虽然像是合同外的赠与,但对合同订立和履行影响重大,其实就是购房合同的附加条件。要是开发商不履行装修承诺,而且这承诺是合同主要条款,对实现合同目的很关键,那开发商就构成根本违约。根据《民法典》合同编规定,一方根本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要是开发商不履行装修义务,张三和李四作为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不过,如果这赠与只是附加条件,没履行对合同主体履行没实质影响,通常合同不会无效或解除。但要是开发商不履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者让合同目的达不到,购房者还是能要求解除合同。在这个案子里,精装修对购房合同履行很重要,张三和李四的核心需求是住上精装修的房子。所以他们大概率会选择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或者继续履行装修义务。
最后,作为消费者,咱怎么避免被开发商这种出尔反尔的行为坑呢?这可是重中之重。第一,签《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合同核心条款,确保开发商营销时的优惠承诺,比如送精装修,都明确写进合同里。第二,打官司讲究谁主张谁举证,要是举证不行,那可就要承担不利后果。所以咱们消费者得注重收集和保存证据,像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宣传册,这些都能在维权的时候派上用场。第三,法律规定,具体明确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要是影响合同订立和价格,就算没写进合同,也会被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违反了就得担违约责任。
总之,碰上开发商出尔反尔,像这个置业公司这样的,咱们购房者可以收集销售广告、合同等证据,证明开发商有过承诺。就算承诺没写进合同,只要对合同订立和价格影响大,就会被认定是合同内容。除此之外,还能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咱们的损失。家人们,买房不容易,一定要多留个心眼,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