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2月11日上午,十三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在县机关办公楼九楼电视电话会议室召开,统筹安排第十一轮巡察任务。


会议现场(黄海玲 摄)

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儒茂作动员部署讲话。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方才健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宣布十三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决定。


会议现场(黄海玲 摄)

会议强调,一是提升站位、校准方向,充分认识开展巡察的政治意义。要坚守政治定位,牢牢把握巡察工作的正确方向,深入查找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中的政治偏差,着力发现影响发展和安全的重要风险,以及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以履职担当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省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二是紧盯关键、抓住重点,精准有效开展政治巡察。要抓准巡察重点,准确把握被巡察党组织规律特点,聚焦重点事、重点人精准出击、精准见效;要把牢人民立场,下大力气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纪违法行为,探索“巡改一体”试点,争取最大限度把巡察发现的问题,推动在现场、在巡察期内解决;要创新方式方法,破解监督难题,找准监督重点,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充分发挥优势互补,推动巡察提质增效。三是加强统筹、严明纪律,确保巡察任务高效完成。要准确把握政策,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分析研判,确保巡察结果经得起检验;做到同向发力,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会同被巡察党组织把好问题政治关、政策关、风险关;要严明纪律作风,发扬优良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内部监督管理,坚决防治“灯下黑”。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十三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共派出4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党委、县民政局党组、县司法局党组、昌化镇以及所辖的10个村级党组织等15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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