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伯达是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人,出生于1904年。早年时期,陈伯达曾在上海大学以及广州中山大学学习,1927年,他参加了北伐,同年,他加入了我党,成为一名光荣的党员。也是陈伯达入党的这一年,轰轰烈烈的大革命运动失败,为了保存革命火种,组织安排了一批进步青年前往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其中就包括陈伯达。
1930年年底,陈伯达返回国内,回国后,陈伯达先是休息了一段时间,次年春天他前往上海,与组织接上关系。在上海逗留两个月之后,陈伯达被派到天津,主要负责宣传方面的工作。到天津后不久,陈伯达被捕入狱,并被关入了北平军人反省院,1932年,他走出监狱,恢复了自由。
恢复自由后,陈伯达被派到张家口,进入吉鸿昌的部队,从事抗日救亡工作。1935年12月9日,一二·九抗日救亡运动爆发,陈伯达被组织派到北平,参与领导了一二·九抗日救亡运动。在这之后,陈伯达又担任了北方局宣传部部长,继续在北方宣传我党的各项抗日主张,积蓄抗日武装力量。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陈伯达留在北平,主持北平市委工作,一个月后,他离开北平前往天津,因为抗日局势的变化,不久后,陈伯达前往革命圣地延安。到延安之后,他进入马列学院教书,后续又担任了毛主席的秘书等职务,整个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时期,陈伯达在宣传以及理论领域做了大量工作,见证了革命的最终胜利。
新中国成立后,陈伯达继续从事宣传与理论方面的工作,《红旗》杂志创刊之后,他担任了总编辑一职。也因为具有出色的宣传、理论才能,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成立后,陈伯达被委以重任,担任了小组组长一职。同时,在八届十一中全会期间,陈伯达还当选为常委,成为正国级干部。
然而,身居高位之后,陈伯达却犯了错误,参与迫害了很多干部与群众,比如1967年年底,他的讲话使得大批冀东的干部与群众蒙冤。1970年,我党在庐山召开了九届二中全会,这次会议期间,陈伯达坚持所谓的“天才论”,与毛主席的提议背道而驰。
会议闭幕当天,陈伯达被审查,此后他被软禁起来。1971年9月13日,陈伯达被关入秦城监狱。1980年年底,他作为“两案”的被告出现在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上,在审判期间,陈伯达认罪态度较好,1981年年初,陈伯达被判刑十八年。
当时陈伯达的身体已经不好,因此,宣判之后,他进入公安部所属的复兴医院病房治病。不久后,身在秦城监狱的王力(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成员)给中央写信,建议假释陈伯达。此后陈伯达以保外就医的方式住进友谊医院的病房,1981年8月,他正式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之后,陈伯达在北京过着普通人的生活,闲暇时间,他主要撰写文章,几乎不接受采访。陈伯达唯一接受过叶永烈的采访。在采访过程中,陈伯达曾表示:“我是一个犯了大罪的人……我的人生是一个悲剧,我是一个悲剧人物,希望人们从我的悲剧中吸取教训……我仍愿永远地批评自己,以求能够稍稍弥补我的罪过。”1989年9月,陈伯达在北京的家中突发疾病去世,终年8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