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泗洪法院微信公众号(sihongfayuan)
编校 | 向会文 审核 | 陈宁 马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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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上午,60余名农民工在泗洪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领取了拖欠近两年的工资,农民工代表向郭东苗法官表示感谢并赠送锦旗。
(一)“小案不小看”
2024年12月,一起由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42名农民工索要工资案在泗洪县人民法院立案。农民工诉称,某养殖公司将4幢鸡舍的建设工程发包给张某,张某又将其中劳务分包给陈某(包工头),陈某雇佣农民工建造。后张某资金不足,工程停建,农民工多方讨要工资无果,遂对张某、陈某及某养殖公司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郭东苗接手案件后,联合检察院迅速组织各方到庭,欲高效化解纠纷。庭审中,陈某表示其受雇于张某,因张某未向其付款,其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张某则表示其原与某养殖公司合伙,现已退伙,不应支付农民工工资;某养殖公司表示4幢鸡舍系由张某独立建设,双方约定自负盈亏,欠付的农民工工资不应由养殖公司支付。各方争议较大,调解不成,但该案涉及众多农民工,且年关将至,农民工心情急切,需尽快妥善解决。
(二)“小案不小办”
经查,张某与某养殖公司因合伙养殖在本院有三起相关诉讼。张某要求某养殖公司收购其建造的4幢鸡舍,支付造价款;某养殖公司则不同意收购,要求张某拆除4幢鸡舍,归还土地。基于上述关联案件情况,郭东苗法官迅速想到解决思路:若某养殖公司收购张某的鸡舍,那么某养殖公司支付张某的收购款即可用来给付张某欠付的农民工工资。于农民工而言,解决了燃眉之急;于张某而言,最大限度回笼资金,挽回前期投资损失;于某养殖公司而言,整合资源,扩大生产。
经数次组织调解,张某与某养殖公司最终于2025年1月达成调解协议,某养殖公司同意折价121万元收购张某的鸡舍,并分期给付。
(三)“深办替民忧”
经核实,因建造4幢鸡舍,欠付80余名农民工工资,数额约60万元。因部分农民工到外地务工,无法取得联系,目前仅有42名农民工前来诉讼。为深入化解纠纷,一次性解决该工程所有农民工欠薪问题,经调解,张某同意某养殖公司第一期给付的60万元折价款直接支付至包工头陈某处,由陈某向农民工支付工资。
(四)“源头解纠纷”
为保证款项顺利发放至农民工手中,经某养殖公司同意,郭东苗法官扣划了其账户内60万元款项,并及时发放至陈某账户。2月8日上午,陈某带着刚刚从银行取出的现金,来到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按照事先制作的工资表,集中发放农民工工资。经多方联系,共60余名农民工到场领取工资,农民工欠薪案圆满化解。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泗洪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工作理念,充分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解决好农民工的烦“薪”事,让农民工“薪”愿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