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实际工作岗位与劳动合同岗位约定不符,如何处理?
「法律解答」
在实践中,有不少用人单位为了吸引劳动者就职、为了规避潜在法律风险会粉饰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岗位,从而使得日后在发生争议和纠纷时拥有向法院作出合理解释的依据,以形式掩盖实质内容。
常见的如奶茶铺、快餐店的储备干部、储备店长、储备运营经理等,而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中仅是制作奶茶、点单上菜的普通员工。
又如科技公司的前端开发储备干部、前端开发综合管理、前端开发高级工程师等,而实际就是普通的前端开发程序员。
尤其是后者,往往科技公司会以此为由要求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从而扩大和滥用竞业限制范围,逼迫和限制员工在其公司任职。在司法实践中,也有不少法官支持了类似的诉讼请求。
故而倘若发生此等情况,劳动者要及时向裁判者告知实际情况并附有相应证据,从而掌握主动权。
罗某系在炎陵某公司担任厨师岗位,并未从事其他任何岗位,虽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罗某担任综合管理岗位,但该岗位与罗某实际从事的厨师岗位并不相符。厨师岗位对于非餐饮企业的用人单位而言并非必须出差的岗位,且到远在上千里之外出差数月的工作安排已明显实质性变更了劳动合同关于工作地点的约定。该公司无论是岗位的设定还是工作地点的变更都已经超越了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范畴,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以罗某拒绝出差为由解除与罗某的劳动关系,系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参考案例:2025-2-8 人民法院报·3版
声明:本公众号所刊登的文章仅代表本人发表文章时的观点,不视为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鉴于劳动争议、各类纠纷案件性质特殊,每个地方有各自规则,建议具体问题咨询律师,谨慎引用。如您有意就相关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我们联系。
零言法语
作者:王之焰,律师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
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话题下优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实务操作经验,在上海市律协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闻、北京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1000+件.
团队专业致力于争议解决、劳动争议,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架构规划、公司治理、公司合规、刑事风控以及执行清收。
手机:18116324203
电子邮箱:starylight_cn@163.com
个人微信号:starylawyer
律所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久事大厦2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