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治为民好榜样
潘周洁
宝山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
潘周洁,女,汉族,中共党员,1968年11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四级调研员。曾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上海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上海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个人、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宝山区先进工作者、新航优秀工作站站长、新航优秀社会工作者、新航世博安保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立上海市司法行政个人三等功1次、公务员个人嘉奖9次。
潘周洁始终坚持恪尽职守,扎根基层,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群众标准,勤于学习法律政策,善于谋划工作思路,积极主动作为,努力寻求突破。她既是一名调解能手,有着融情于法,春风化雨般的温情,也是一名政法精英,有着勇挑重担,敢啃“硬骨头”的担当,为建设平安宝山作出积极贡献。
坚持民生为先,助力实事“再提速”
潘周洁聚焦城市更新项目,以“三端联动一体化”法治保障,助推“两旧一村”改造工作提速增效,制定《宝山区“两旧一村”改造法治保障实施方案》,出台15条覆盖“两旧一村”改造全周期、全流程的工作举措,依托公众号、党群服务阵地、法治公园等平台,将旧改法律政策融入群众生活,发挥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等队伍作用,参与宣传解析,着力引导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城市更新。项目开展以来,成功化解旧改项目疑难纠纷152起,疑难复杂个案4起,张庙泗塘地块旧改项目住户签约率达97.9%以上,16幢旧住房已开工更新改造9幢,翻倍完成年度开工目标。该项目也成功获评2023年市级“人民群众最期待的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2023年宝山区法治为民办实事“十佳项目”。
坚持主动作为,维护稳定促和谐
潘周洁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加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度,坚持把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参与基层矛盾化解,特别是对易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解决,多措并举,多元联动,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近五年来,经她参与调处的各类群体性事件10余起、民间纠纷195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0余起。2019年,她在张庙司法所任职时,张庙街道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行动,通河三村63、64、65号楼19户居民私装的防盗门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整改而被强制拆除,此事引起了19户居民的强烈不满,其先后向宝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申请了行政复议。
得知此情后,她主动介入,第一时间了解情况,逐一入户登门走访,深入沟通交流,摸清申诉人的思想情绪与诉求底线。坚持依法工作,以理协调,及时对19户居民宣讲相关法律条文,解读相关政策规定,安抚稳定19户申请人的情绪,引导他们将合理诉求通过合规合法的方式解决,有效缓解了紧张的状况,为后续的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经过近三个月的跟踪调解,19户申请人撤销了行政复议请求,矛盾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深受居民群众好评。
向社区居民开展普法宣传,调解矛盾纠纷
坚持创新突破,赋能基层治理
潘周洁在交通事故赔偿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域打好“机制牌”“服务牌”“创新牌”,推动交通执法类案件“行政复议+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联动,设立复调对接机制,以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实现交通执法类纠纷化解“2个百分百”和“3个零目标”(即:调解成功率100%、调解履行率100%,当事人零反悔、零反诉、零上访)。该项工作获评宝山区基层治理创新实践十佳案例。
她还以机制创新带动司法所整体效能发挥,结合实际,制定《宝山区基层司法所深度融入、全面赋能街镇中心工作六项机制》《关于开展司法所“片区联动”的实施方案》,从而推动司法所工作从“量的提升”到“质的突破”。
在参与全市司法所法治赋能基层治理试点项目工作中,潘周洁带领相关司法所经过申报、初选、复选等环节,最终高境司法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力中小微科创企业发展”项目、张庙司法所“全流程法律服务 为旧改筑牢‘闭环式’法治保障”项目分别获评2023年度司法所法治赋能基层治理示范项目;杨行司法所“激活法治动能,铸牢乡村治理‘底盘’”项目获评2023年度司法所法治赋能基层治理提名奖。
此外,潘周洁还支持引导区内商事调解机构优化功能布局,推动上海市宝山泛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成立,率先在区级层面打响“和”计划宣传推介的“第一枪”,并在全区2000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创新试点“商事调解+保险”项目,将商事调解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特点与保险“风险管理”的功能相结合,该项目已成功化解了9个参保企业的商事纠纷案件,且均已完成调解费用赔付,进一步提高商事调解的矛盾化解成本优势,助力高新技术行业的商业纠纷化解。
讨论推动商事调解工作
编 辑|冯小瑜
校 核|季佳庆
责 编|袁 琳
审 核|徐连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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