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高亭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经舟山市人民政府(舟政函〔2024〕78号)批复同意,现根据有关法律要求,予以公告,详细内容如下: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高亭镇行政辖区范围,东与长涂镇隔海为邻,南与秀山乡隔海相望,西连岱西镇,北接岱东镇,规划范围总面积79.46平方千米,包含21个行政村、10个社区,分别为塘墩村、高亭一村、闸口一村、大蒲门村、板井潭村、黄官泥岙村、高亭二村、闸口二村、江南村、渔山村、大峧山村、大岙一村、东海村、南浦村、南峰村、官山村、大岙二村、小蒲门村、大峧村、石马岙村、枫树村、沙涂社区、安澜社区、闸口社区、育才社区、蓬莱社区、兰亭社区、嘉和社区、竹屿社区、山外社区、浪激渚社区。

镇区范围包括建制镇政府驻地的建成区和规划城镇建设用地集中分布区,涉及沙涂社区、闸口社区、蓬莱社区、嘉和社区、山外社区、安澜社区、育才社区、兰亭社区、竹屿社区、浪激渚社区,面积12.01公顷。

2.规划定位

落实上位规划关于高亭镇作为城镇化优势地区的主体功能定位。高亭镇总体定位以山海人文为基础,海洋经济为优势,海湾风情为特色,打造城乡共美、品质宜居,独具蓬莱风韵的现代化海岛花园城市。

3.规划目标

到2025年,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建立合理的城乡一体化空间形态,加快形成新型农村居民点,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城镇空间不断优化,建立完善的道路、绿地和市政设施系统,塑造现代化城镇风貌景观;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

到2035年,经济社会发展快速,镇域经济布局更加合理,城乡一体化基本形成、镇区综合服务与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积极发展文化、体育、医疗卫生事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建立和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

到2050年,全面实现治理能力和管理体系的现代化,全面实现和谐永续绿色发展的国土空间保护格局,形成宜居宜业美好生活高品质区。

4.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

落实上级下达任务要求,到2035年,高亭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32.60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57.16公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99.59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不超过1505.86公顷(2022930启用版)。

5.构建“一轴一带,两心三核、双屏四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一轴一带”:一轴指乡镇综合发展轴依托东西向贯穿城区的沿港西路、长河路等主要道路形成,串联城区生产、生活等各类空间。一带指滨海风情景观带。依托长剑大道形成,突显滨海风情。

“两心三核”:两心指2个生态绿心,依托磨心山、磨盘山,严格保护山体生态基底,打造城市生态绿心。三核包括商服核心、行政核心、文体核心。老城依托完善的商业商务公服等设施形成商服核心,竹屿新区依托岱山县行政中心形成行政核心,以及依托中国灯塔博物馆、岱山体育馆形成文体核心。

“双屏四区”:双屏包括山林生态屏障、海洋生态屏障。四区包括西部的美丽乡村区、海洋产业区,中部的烟火老城区,以及东部的现代新城区。

6.综合交通体系


构建乡镇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路网体系。

主干路规划宽度24-40米,次干路、主要支路宽度6-24米。规划沿公路两侧布置的建筑物,其后退国道宽度不少于20米,后退省道宽度不少于15米,后退县道宽度不少于10米,后退乡道宽度不少于5米。

7. 全域公共服务体系

因地制宜构建完善的全域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明确规划范围内城镇和乡村社区生活圈构建体系,城镇社区明确15分钟生活圈层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规模和位置,乡村社区明确镇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规模和位置,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目标。

8.强化规划传导

以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为指导和约束全区各级各类规划编制实施的依据。传导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任务和控制要求,强化“三线”的刚性管控作用。传导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定位、约束性指标分解方案、规划用途分区、空间控制线、重大项目和工程等要求。

9.规划数据库建设

依据乡镇级规划数据库建设标准和数据汇交要求,形成乡镇级规划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作为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的基础和依据,推进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等全过程数据化管理。

来源:高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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