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5年市政府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15件实事》总体情况。
青岛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清春介绍,一直以来,青岛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从就业、居住、教育、医疗、托幼、养老、环境、交通出行、公共安全、政务服务等群众急难愁盼中找准发力点和突破口,每年重点办好一批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的实事(简称“市办实事”),持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不断有新的获得感。
为做好2025年市办实事的筛选确定工作,青岛市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先后通过互联网、12345热线、代表委员建议提案等多层面、多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研论证。按照“以人为本、突出重点、普惠可行”的原则,注重城乡统筹、政策统筹、资金统筹、建管统筹、效益统筹,把握精准性、连续性、创新性、引导性,最终筛选确定了15件47项2025年市办实事。项目总体更加注重“雪中送炭”、资金渠道更加多元、覆盖人群更加广泛、形式内容更加丰富。
15件市办实事项目的实施内容主要有:
第一件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措施和服务体系,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扶持创业3万人;为2万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赠送1年期专项综合互助保障,为2.5万名困难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等免费体检;推进新型工伤保障制度,参保人数达到20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第二件 改善城乡居住条件,完成10个城中村改造回迁项目;面向住房困难家庭、中低收入群体、青年人才等,建筹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套,实现3600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主体封顶并启动销售;实施既有农房节能改造5万户以上、农村低收入困难群体危房改造550户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第三件 改善城乡出行条件,养护提升“四好农村路”600公里;更新城市节能照明路灯6000盏以上;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万个以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5万个以上;推进公交地铁“两网”融合,新开和优化调整公交线路60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第四件 缓解重点区域交通拥堵,整治市区57所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改造青岛北站东广场既有地下停车场,完善配套站前路和安顺路地面道路,实现出租车、网约车顺畅接驳换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青岛地铁集团)
第五件 扩大优质养老助残服务供给,增设区(市)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0处,新建或改扩建社区嵌入式失智老年人照护中心30处,完成适老化改造1万户以上,新增签约家庭养老床位2000张以上、享受助餐优惠老年人2万人以上;建成助残业务联办平台,实现19个惠残事项“集成办”“极简办”。(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第六件 提升托育、教育服务水平,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4000个以上;推动开工和续建完工中小学、幼儿园20所,升级完善95所农村薄弱中小学食堂设施设备,建成市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
第七件 提升物业服务质效,培育打造物业服务规范、环境整洁有序、业主满意度高、治理成效明显的住宅物业服务样板小区50个,专项整治物业服务不到位、群众投诉频发、业主满意度低的重点问题住宅小区50个。(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第八件 打造洁净优美城市环境,完成口袋公园50个以上、城市空间微更新改造60处以上,推动实施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生活源等领域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12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第九件 优化健身休闲服务供给,新建改扩建全民健身体育公园、儿童运动空间、长者运动之家等10处以上,更新新建健身场地设施150处以上,建成浮山全民健身中心。(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园林和林业局)
第十件 提高居民医保待遇,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增加30元,参保居民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提升至65%(“两病”人员提升至75%);参保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起付标准降至120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和住院起付标准统一降至800元。(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第十一件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建设“家庭医生‘健康守护’一张网”,“一老一小”、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90%以上;打造有名医应诊的高水平国医馆20个、中医药特色突出的国医阁100个。(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第十二件 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打造集电商直播、特色农产品展销等功能于一体的村级综合服务站点35处以上,推动标准化站点达到760个以上,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第十三件 营造安全放心市场消费环境,在16家农批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抽检14万批次以上;在市区农贸市场开展电子计价秤“一秤一码”智慧监管,设置统一商品标价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第十四件 强化城市重要基础设施运行保障,新建和改造水、气、暖管网170公里以上,为60公里气、热管网和27座重点桥梁安装感知监测设备;完成700个小区公共移动通信网络深度覆盖。(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
第十五件 强化公共安全保障,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取证培训7万人,在公共服务窗口、社区医院、中心村卫生室等场所增配AED300台;为非集中供暖农村低保户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家庭60岁以上老人安装独立式一氧化碳报警器。(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市应急局)
青岛市将对15件实事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严密组织实施,公开挂牌督办,督帮一体推动落地落实。一是组织各有关部门逐项细化内容,明确标准,完善推进实施方案,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二是开展全方位宣传解读,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项目内容、相关政策和推进情况。增强市办实事的知晓度和透明度。三是贯彻“开门办实事”理念,健全群众参与机制,继续扩大“走进市办实事 见证民生项目”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进一步凝聚推进合力,共建共治共享,真正把市办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使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记者提问:今年市办实事中养老政策力度非常大,包括新建或改扩建社区嵌入式失智老年人照护中心等。这些机构的培育需要有人才队伍的支撑,养老人才培养上我们有哪些举措?
青岛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江联军介绍,人才是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今年,青岛市聚焦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在技能人才培养、职业空间畅通、人才激励保障等方面持续加力,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一是在技能人才培养上持续加力。全面落实“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聚焦“引、育、留、用”各环节同向发力,切实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保障。发挥院校培养人才主阵地作用,支持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按规定给予80—100万元的奖补。支持养老机构与设立养老服务专业的院校合作,设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订单式”培养服务专业人才,促进养老服务机构与人才供需精准对接。
二是在职业空间畅通上持续加力。鼓励医务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医养机构执业,在评审“卫生系列护理专业”高级职称时,可对医养机构中的护理人员单独分组、单独评审。每年列支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着力提升技能水平。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人人持证”工程,鼓励养老服务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给予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年举办全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训,推动职业技能水平提升。
三是在人才激励保障上持续加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在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入职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按规定给予2—4万元的入职奖励;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按照技能等级给予每人每月100—200元的岗位津贴。加大荣誉激励力度,开展“青岛敬老使者”“模范养老院院长”“爱心养老护理员”选树,积极推荐优秀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等,不断提高养老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
记者提问:近年来,社会对托育机构的需求越来越大,托育行业快速发展,请问在托育服务师资配备方面有哪些具体保障措施?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柳忠旭介绍,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连续3年将托育服务列为市办实事,通过政策引导,逐步建成主体多元、管理规范、安全健康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关于托育机构师资配备,国家卫生健康委《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对托育机构在人员配备、人员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托育机构要根据场地条件,合理确定收托婴幼儿规模,并配置综合管理、保育照护、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工作人员。比如,托育机构负责人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且经托育机构负责人岗位培训合格;保育人员要具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受过婴幼儿保育相关培训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保育人员与婴幼儿的比例要不低于乳儿班(6-12个月)1:3,托小班(12-24个月)1:5,托大班(24-36个月)1:7;保安人员要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并由获得公安机关《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公司派驻。此外,托育机构要建立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培训、在线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和心理健康水平;同时加强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
青岛将加强托育机构师资配备等工作监管,也欢迎媒体、家长和市民朋友们对托育机构管理进行监督,共同推动青岛市托育服务规范、健康发展。
记者提问:推进新型工伤保障制度首次列入今年市办实事。据了解,这项制度是青岛市人社部门在全国首创的,能不能介绍一下这项制度出台的初衷?主要有哪些做法和创新之处?
青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学俊介绍,这项工作今年是首次列入市办实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并提出“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等一系列要求。青岛新型工伤保障制度主要由补充工伤保险与伤养服务两部分组成,无论是引入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有益补充,还是面向灵活就业人员,或者是为工伤失能者提供伤养服务,均高度契合并贯彻全会精神。
长期以来,工伤保险领域存在三个制约难题。一是中小微企业“赔不起”。以往职工发生工伤后,工伤待遇约70%的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剩余约30%仍需职工所在企业负担。即使最低十级工伤,企业也要赔付7万余元,额度较大,给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造成经济负担较重。二是灵活就业人员“保不上”。灵活就业人员的涌现激发了推动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新动能,但由于就业形式比较灵活,普遍游离于以传统劳动关系为基础的现行社会保险制度之外,存在着巨大的职业风险。三是工伤失能者“过不好”。青岛目前共有工伤一至四级职工即工伤失能者1200多人,其中600余名需长期住院或持续治疗康复、照料看护,有许多人难以长期负担市场较高的护工费用,存在住院难、家庭负担重、生活质量差等问题。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针对以上问题,青岛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补充工伤保险与伤养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工伤保障制度,系统解决中小微企业“赔不起”、灵活就业人员“保不上”、工伤失能者“过不好”三个民生难题。一是引入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有益补充,为中小微企业量身定做补充工伤保险,企业只需为职工每人每月缴纳20元,原需企业承担费用中的80%即可由商业保险赔付,极大地减轻中小微企业的经济负担;二是面向灵活就业人员,设置职业伤害保险,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参保渠道,切实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风险;三是在全国首创基于补充工伤保险的伤养服务制度,将补充工伤保险与基本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有机衔接,形成工伤失能者、伤养机构、商业保险公司等“多方受益”的伤养服务共同体,根本提升工伤失能者的生活质量。
记者提问:物业管理属于首次列入市办实事项目,请问列入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下步将如何推进?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孙震介绍,物业管理工作既是事关群众生活品质的“关键小事”,也是事关基层治理的“民生大事”。市委、市政府一直对物业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深化社区‘幸福家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并从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高度持续推动“红色物业”建设。今年,市里首次将物业服务质效提升工作纳入到市办实事项目,这正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具体体现,展现了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决心和信心。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通过两年的持续攻坚整治,我们修订了《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同时,在业委会组建、小区公共收益账户开立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些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但整体而言,当前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与市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不小差距,部分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不到位问题多发频发。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凝聚共识、创新打法,加快推动物业管理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切实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为确保把物业管理方面实事办好、办实,办进群众心坎里,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科学合理制定目标、标准、方案。在去年对群众物业服务诉求打开来分析的基础上,筛选100个小区作为培育提升和整治重点,针对每个小区存在的不同问题,科学合理的确定整治标准,这项工作目前已在进行当中。学习借鉴一些先进城市的先进经验,在广泛征求市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和对小区精准画像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通过“一小区一策”,精准开展整治和提升。我们将坚持一线工作法,通过综合运用管执联动、媒体曝光、舆论监督等方式,确保市办实事能够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因为物业管理涉及到十几个职能部门和十个区市,需要大家统筹协调、共同发力,督促物业企业履约尽责。三是要通过党建引领示范带动,实现小区治理的共建共享。党建引领就是要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我们已经组建业委会的监督组织作用,推动居民的广泛参与。在系统总结样板小区标杆打造经验的基础上,提炼打法路径,形成示范案例,由点及面推动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品质。
记者提问:各项民生政策和市办实事落地落实离不开财政资金的支撑保障,请介绍一下在当前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财政在民生方面的投入情况?
青岛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鞠立果介绍,保障和改善民生,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财政部门始终把民生放在财政保障的优先位置,近年来,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始终保持在70%以上。2024年全市民生支出1304.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了75.8%,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为落实民生政策、办好民生实事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2024年全市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超10亿元,通过政府兜底安置就业、鼓励市场主体吸纳就业、提升技能促进充分就业、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等措施,支持城镇新增就业36.5万人,新设城乡公益性岗位1.65万个。
二是保障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连续20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20元。安排资金2亿元,支持构建养老机构、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养老站点三级市场化服务网络。安排养老助餐资金7975万元,1395家助餐机构先后投入运营,服务老年人1925万余人(次)。
三是支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支持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学生体质健康提升、智慧教育赋能等工作顺利推进。支持全市开工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和幼儿园74所,改造农村薄弱幼儿园51所。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标准,惠及学生6万余名。
四是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一档居民达到每人每年880元,二档居民、少年儿童和在校大学生达到每人每年800元,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国家级“双示范”项目,支持北大人民医院青岛医院二期等33个重点项目加快建设,优化优质医疗资源布局,更好满足市民群众就医需求。
五是保障居民安居宜居。支持全市实施43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惠及居民13.3万户,有效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支持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1.8万套,更好满足中低收入群体、新市民及青年人的基本住房需求。
六是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健全社会救助政策体系,七区城乡低保标准实现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1115元。建立“双挂钩”的社会救助动态调整机制,特困人员、孤困儿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标准增幅与低保增幅挂钩,比上年分别提高6.7%-8.7%。
青岛市财政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财力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统筹资金保障市办实事等民生项目投入,2025年15件市办实事的资金也做了足额保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推动市办实事落地落实,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记者 薄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