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网上有一件事情引起了热议、引起了广泛的争议,甚至连老胡都出来发话了。
这件事情就是:山西大同平城区古城“撬门开灯”的事情。
山西大同市平城区一商业街要求商户春节期间彻夜亮灯;可是却出现了工作人员直接强行撬锁闯入商户门店开灯的事情。
按道理说:当地官方此前仅仅发布的是《古城亮化倡议书》;既然是倡议,就不存在强制力,商户可以执行,当然也可以选择不执行了。
现在当地凭着一纸“倡议书”,就强迫商户亮灯,这已经是错;
那么直接动用消防员撬锁,工作人员直接入室开灯,这就不仅仅是错误的问题了、这就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了。
老胡在自己的小作文里面也写道:
山西大同市平城区一商业街要求商户春节期间彻夜亮灯,工作人员还撬锁闯入一商户门店开灯,引发公众的强烈不满。
这样做不仅不合情理,而且涉嫌违法!
随着舆论的持续发酵、随着广大网友的越来越不满,当地也出来回应这件事情了。
不过当地的回应有点莫名其妙,甚至连“罚酒三杯”都算不上。
当地对于这件“撬门开灯”事件仅仅是发了一封致歉信。
当地官方在这封致歉信里面仅仅写道:工作中存在方法粗暴、急于求成等问题,接受批评,今后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我们首先要搞清楚两个问题、两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当地工作人员在没有经过商户允许的情况下,他们就直接撬别人家的门、开别人家的灯;这到底算是一种什么行为呢?
我在网上查了一下:这种行为这种行为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或盗窃罪的着手行为,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简单点说就是:当地工作人员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应该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二个问题就是:如果不是官方工作人员撬别人家的门、进别人家的房;如果换成普通人这么干的话,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后果呢?
我想应该就不仅仅靠一封道歉信就能解决了吧!我想应该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了吧!
大家要是不信的话,你去撬别人家的门试试看,这肯定不是一封致歉信的问题了哦!
我们一直反复强调两件事情:一是,我们从始至终都是一个法治社会;二是,我们一直是一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国家。
现在却出现官方工作人员已经违法了,当地却只拿一封致歉信出来解决事情的现象。
另外这封致歉信的内容为:“今后我们将引以为戒、规范管理、改进工作、转变作风,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大家看一看这封致歉信,有没有点“罚酒三杯”的意思呢?我个人认为:这封致歉信连“罚酒三杯”的处罚都算不上。
对于山西大同这起“撬门开灯”事件,我想说三句话!
第一句,这件事情中,当地工作人员到底有没有违法、到底算不算“私闯民宅”呢?我认为应该给出一个明确的解释和定义。
第二句,如果这件事情确实违法犯罪了,那么就不是一封什么致歉信能解决的了;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第三句,只有在法律面前人人都平等的时候才算真正的法律,要不然法律就会变成少数人的工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