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乡村建设项目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扎实推进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各地加强乡村建设项目谋划储备和布局统筹,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根据《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指引(试行)》要求,现就加强乡村建设项目储备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加强村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储备。《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乡村规划、农村道路等“183”重点工程任务,具备前期工作基础的项目均应储备纳入乡村建设项目库。结合全国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数据反映情况,重点谋划农民群众急需急盼的村内道路、桥梁、供排水、照明、寄递物流、文化体育、养老服务等村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卫生厕所改造、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对符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支持方向的项目,按程序同步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二、积极谋划储备区域性重大工程项目。顺应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两重”、“两新”系列政策,以及金融支持乡村建设专项行动的要求,指导各地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立足乡级村级建设需求,联村、片区化谋划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整县、专项化谋划村内道路硬化、厕污共治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点线面结合、打捆或专项谋划农村供水、污水治理、低碳智慧村庄、乡村民宿、养老服务等准经营性或经营性建设项目,作为县级重大工程项目纳入乡村建设项目库,统筹改善乡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条件。
三、立足农民需求按程序开展项目储备。各县市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自下而上谋划储备项目。村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由村“两委”组织农民充分讨论后提出建设需求,通过全体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议定村庄需建设的主要事项。优先审核、优先论证储备农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项目,以及联村、联片、整县域谋划的重大工程项目。
四、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各地要对标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加强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因地制宜确定建设目标、建设布局、建设重点、建设标准、建设举措,明确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分类分步推进建设。要以乡村建设总体规划指导村庄规划编制,以规划为基础谋划储备项目。结合乡村建设年度任务清单和项目储备情况,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按规定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年度项目统筹布局的意见建议,推动项目协同实施,集中力量逐村、逐乡、逐区域建设。
五、加强乡村建设项目入库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部门严把项目入库关,加强项目可行性、必要性审查,严禁将远超实际需求、建成后使用率低下的低效无效项目储备入库。对人口大量外流的搬迁撤并类村庄和短期内难以确定村庄分类的村庄,重点保障水电路讯畅通和人居环境整洁有序。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门墙亭廊栏”等项目一律不得入库。定期调度项目入库、实施情况,分析研判乡村建设项目布局、投资结构和短板弱项,提出加强项目储备和立项实施的意见建议。加强乡村建设项目入库管理业务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效能。
六、积极争取资金推动储备项目实施。各地安排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须从乡村建设项目库中选择项目。要用好衔接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村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协同相关资金支持村庄建设。紧抓政策机遇,结合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推动落实重大工程项目资金。创新“政、银、企、村、民”合作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和金融资本参与准经营性、经营性重大项目建设。
请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抓紧组织各县市开展2025年乡村建设项目入库储备工作,做好2025年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编制工作。省级任务清单请于2025年4月底前报农业农村部乡村建设促进司。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5年1月23日
来 源:农业农村部乡村建设促进司
总监制:姚卜成
监 制:韩世雄
编 辑:张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