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召开执行案件社会援助款项发放大会,通报盘龙法院开展执行援助工作的基本情况,集中向近期符合执行援助条件的27位申请执行人发放援助款。


本次援助款发放对象主要是在各类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等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加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本次共计发放援助款项15.5万元。

一位头发花白的申请执行人黄某说道:“感谢法院的执行援助制度,这些钱可以让我的家庭渡过现在的难关了。”


国家司法救助是司法领域的民生工程,执行案件社会援助工作是这项民生工程的有益补充。盘龙法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回应人民关切,主动延伸执行工作职能,守正创新,聚力攻坚司法为民的难点堵点,自2022年6月起,在全省法院先行先试开展执行案件社会援助制度的探索与实践。在执行案件社会援助工作开展过程中,盘龙法院坚持规范化管理理念,在申请援助的条件、援助资金的监管、援助对象的审查等方面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援助工作科学化、精细化。

执行案件社会援助制度运行以来,盘龙法院累计收到社会援助款项200余万元,援助300余人次,发放援助款项130多万元,不仅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有效整合了社会资源,助力化解社会矛盾。

下一步,盘龙法院将继续汇聚力量,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让执行案件社会援助制度惠及更多司法案件中的困难群众,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变得更加具体实在、可感可触。

来源 | 盘龙法院

编辑 | 尹润云

责编 | 王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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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 | 刘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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