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个账缴纳保费

北京市参保人员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为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需要满足的条件

  1. 近亲属满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

  2. 将近亲属添加为自己的共济对象(注意,近亲属应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那么

如何添加近亲属

为自己的共济对象呢?

目前可通过

北京市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或京通小程序(微信客户端或支付宝客户端)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板块

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业务

以北京市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举例:

1.注册并登录北京市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Index)网站,点击菜单栏的【我要办】模块,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功能。


2. 查看告知书,勾选【本人承诺添加的共济对象身份真实有效!


3. 点击【添加共济对象】或【删除】按钮添加、删除共济对象,业务办理成功后,列表会展示最终共济对象信息,确认无误后一定要点击【提交】按钮。


4.查看业务反馈结果为保存成功,说明已经完成添加共济对象操作。


最后提醒您

要确保个人账户余额充足

才能正常支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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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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