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九字真诀是从大量二次事故中

总结出的经验教训

但总有一些驾驶人

或麻痹大意

或心存侥幸

或只顾纠缠损失

导致发生二次事故

高速公路轻微事故不撤离案例警示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后

这些错误行为往往是

导致二次事故发生的“元凶”

将车停在行车道上不靠边

没有及时开启车辆双闪灯

未按规定放置三角警示牌

车上人员未撤离至护栏外

那么

行车时不小心发生交通事故

但是“人未伤、车能动”

怎么处理最方便呢?


快处快撤“五步法”

一定要记好啦!


做好警示

01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车主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来车方向摆放警示标志(如三脚警示标志、道路旁的反光锥筒等)。

拍照取证

02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现场拍照,前方、后方、侧方、接触部位,需四张以上照片。

撤离到安全地带

03


将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最近的服务区,自行协商或者互验、互拍驾驶证、行驶证和机动车保险单,互留联系方式后向保险公司报案。

协商理赔

04


双方达成共识的,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APP在线理赔,或者按约定时间到定损理赔服务网点办理理赔。

定责处理

05


如果需要进一步确定事故责任,可以通过拨打电话报警,或者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互联网事故在线快速处理系统上传事故信息,在线快速处理。

返程期间

如发生轻微交通事故

请车主们互相体谅

快处快撤

切勿加剧道路拥堵

如在高速上发生难以解决的交通事故

或车辆故障情况

请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01

车靠边

若人员无受伤或受伤轻微且车辆还能移动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将车移动至右侧应急车道。在来车方向150米外(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加大到200米)放置三角警告牌以提醒后方来车注意警情,城市道路上要在来车方向50米处放置三角警告牌。


02

人撤离

设置好警示牌后,应立即将车上人员撤离到高速护栏外等安全地带,远离事故现场,避免发生更为严重的二次事故。

如果车辆不能移动,所有驾乘人员应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再拨打电话报警,千万不要在行车道内逗留或待在车内。

03

即报警

做好以上步骤后,立即拨打110或122报警,并向交警正确描述车辆位置、行车方向。同时,将人员伤亡情况、是否需要救护车、事故车能否开动等现场详情简单描述。(注:千万不要停在主车道上查看车损、报保险、争辩事故责任或协商赔偿事宜,避免被后方车辆碰撞而造成二次伤害。)


部分内容来源:广东交警

一审:贤

二审:军

三审: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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