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全国范围内,能够合法领取两份养老金的人群,大家知道是哪些吗?对于当年选择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虽然自主择业政策如今已不复存在,然而当年这一政策,从 2001 年开始,至最后一批2020年结束,以后不再有新的自主择业干部了,共持续了 20 年的时间。

最近,也有不少战友非常关心自主择业后,如果在地方交的社保超过规定年限,满15年以上,延迟退休后,可能要满20年,是否还能发地方社保的那份退休工资呢?


当时我于 1998 年从军校毕业,被分配至西藏军区部队。由于西藏那边的工资基数相对较高,所以后来实行自主择业政策之后,选择自主择业的干部众多。好多正营职、副团职的战友自主择业之后,如今他们这些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每月应有两万以上的收入。


自主择业政策已经停止了三年多,如今施行的是逐月领取退役金政策,其类似于自主择业政策,但又有所不同。自主择业政策明显的一点是,倘若回到地方后,个人另行购买养老保险,那么达到退休年龄时,就会多一份养老金。而逐月领取退役金加上个人购买社保部分的养老金,实际上就类似于拥有两份养老金,并且是合法的。

当然,前提是自主择业后,要参加企业的或者个人灵活就业的社保。比如有的在公司工作,公司为其购买社保,或者自己拿出一部分钱,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待到法定退休年龄,个人购买的社保部分,就会发放退休金。

想到这一政策,确实令人感慨万千。国家对于我们军队干部的政策规划,一直在不断变化。特别是当年的自主择业政策出台,无疑受到了大家的极大欢迎。包括当下有的战友直言,自主择业政策施行 20 年,全国约有 30万的战友享受到了这一政策,后半生有了保障,可以说是最佳的退役安置方式之一。而且当年我非常清楚,自主择业是军队干部转业安置的方式之一,明确被提出是转业安置的方式之一。


我有一位西藏的战友,当时他是政治部组织科的科长,自主择业时选择了这条路。他回到地方后,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至今已有七八年。此前他也一直购买着养老保险。想到他退休时,毕竟他现在才 50 多岁,还有好几年才退休。倘若他一直购买养老保险,可以想象,当他的自主择业退役金加上个人的养老保险部分累加起来,收入应当是相当可观的。

但是,大家也要知晓,自主择业人员以及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如果考上了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人员,自主择业退役金就会被取消,因为已进入体制内。大家对于自主择业政策有何看法?对于目前全国合法领取养老金的人群中,自主择业人员能够领取两份养老金。

大家对这一政策又有怎样的见解?请在评论区留言。

(西藏正营职复员战友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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