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让老板打欠条有用吗?
「法律解答」
有用。
《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十五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可见,劳动者可以单凭欠条提起诉讼而且无需劳动仲裁前置。
从程序上来看,手握欠条可以跳过劳动仲裁具有一定的省时效果。此外还享有多种程序选择权。
用人单位仅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
存在上述两种情形之一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十三条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督促程序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符合上述第一、第二种情形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第三种情形用人单位仍拒不支付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者需要注意倘若采取直接起诉的方式维权,部分地方法院会要求劳动者明确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倘若劳动者主张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事实一经确认之后劳动者便不能再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倘若劳动者主张劳动关系,一旦用人单位提出异议,可能存在驳回诉讼请求的风险,也有地方法院为了避免诉累会一并判决。
出现上述情况是因为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两者的维权路径不同,法律关系也不相同。从结果上来看都是讨要工资且维权成功,而劳动关系一旦成立,劳动者还可以据此主张社保待遇以及相应损失。
声明:本公众号所刊登的文章仅代表本人发表文章时的观点,不视为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鉴于劳动争议、各类纠纷案件性质特殊,每个地方有各自规则,建议具体问题咨询律师,谨慎引用。如您有意就相关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我们联系。
零言法语
作者:王之焰,律师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
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话题下优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实务操作经验,在上海市律协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闻、北京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1000+件.
团队专业致力于争议解决、劳动争议,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架构规划、公司治理、公司合规、刑事风控以及执行清收。
手机:18116324203
电子邮箱:starylight_cn@163.com
个人微信号:starylawyer
律所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久事大厦2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