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2024年,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政治建院、担当作为、司法为民,推动法院工作与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同频共振,为服务保障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坚持政治建院
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推出“党建+”工作模式,激活党建末梢,让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直抵群众身边。构建“党建联盟”,筑牢矛盾化解桥头堡。坚持“1+N”党建联建联创工作机制,以签订党建共建协议书、交流支部建设和服务辖区发展等形式提高共建实效,以双方党支部互学互促、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的形式深化社会治理。在审理相邻权、地役权等类型纠纷过程形成“3120”工作机制:“3”即法院各党支部、街道、社区、村党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协同联动;“1”即发挥“党建联盟”合力,主动联合基层党组织共同现场解纷;“2”即综合运用“背对背”调解、电话调解、微信调解等多种手段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0”即为人民群众提供“零诉累”“零等待”的优质集成式服务。打造“党建+党员志愿服务队”,党建引领定分止争。组建以院党支部党员为主体的党员志愿服务队,依托“党建联盟”平台,积极走访辖区乡镇、村街、社区,形成“一乡(镇)一司法档案”,主动下沉基层一线,将“公堂”转为“课堂”,针对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和法律问题当场作答,积极开展专题普法宣传,通过设立公众开放日、法律咨询等方式,让基层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法律服务。
坚持聚焦主业
妥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强化巡回审判,减轻群众诉累。以“快立、快审、快结和注重调解”的方式,充分发挥“法庭+巡回审判点+综治中心调解室”作用,针对辖区乡镇百姓农忙时耕种、农闲时务工的特点,开设“田间法庭”“林间法庭”“午间法庭”,为山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2024年,诉讼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率达到了92%,案件调解率达到了48%,案件息诉服判率达到了90%,案件平均审理期限23天。严格依法履职,彰显担当作为。充分发挥“两个功能”,主动服务特色产业发展,针对沟系承包采集松籽、养殖林蛙、种植林下参等特色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发包秩序、沟系承包及合同纠纷等共性问题,多次深入实地、走访群众,充分考虑乡土人情、人文习惯,采取在林业施业区公开审理的方式,统一审理相关案件,并及时向企业制发4件司法建议,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坚持担当作为,积极探索非诉纠纷解决路径。依托辖区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开设的“8890”接诉即办服务热线,利用网格员“吹哨预警”职能、借助“调解员”一线调解优势、发挥法院指导保障功能,不断完善非诉纠纷解决路径。法院在参与解答群众来电问题的基础上,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法律问题,主动联合网格员、调解员深入辖区基层一线,有针对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基层社会治理赋能增效。全年,已解答问题68件,化解纠纷15件。
坚持司法为民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为减轻群众诉累,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坚持人民至上,通过一系列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以“如我在诉”理念服务群众。坚持靶向发力,对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的案件,为当事人免交、减交诉讼费用;对身体行动不便起诉难,法官上门立案、炕头开庭;对原被告不在一地出庭不便的,采用网上庭审方式开庭审理。高度重视判后答疑工作,将“情理”与“法理”有机融合,条理清晰、通俗易懂地为当事人进行讲解,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用心用情解群众急难愁盼。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对涉及社会弱势群体案件在调解、撤诉或判决结案后,定期回访、跟踪服务,及时了解当事人合法权益落实情况,一揽子解决当事人的烦心事、操心事和揪心事。针对2018年企业改制后“林业企业预备工”下岗引发的群体性纠纷,主动协调企业与职工,沟通相关部门,使422名职工确认劳动关系,补缴社保400余万元,成功化解矛盾,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下一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盯各项目标任务,高标准谋划、高质量推进,恪尽职守,实干争先,为奋力谱写辖区经济社会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 :鹿文通 审核 :战殿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