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越来越近
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
但有的人为谋取利益
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严重损害了公共安全
连日来,福鼎市公安局
共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7家,零售网点21家
发现安全隐患5处
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440余箱
典型案例
▶1月10日,在点头镇文章坪一废弃仓库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530余箱、运输车辆1部,现场抓获涉案嫌疑人2名。
▶1月15日上午,在桐城街道一店铺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50余箱。
▶1月15日下午,在太姥山镇一仓库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490余箱、运输车辆1部,现场抓获涉案嫌疑人1名。
▶1月16日,在贯岭镇一黄栀子仓库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370余箱、运输车辆2部、现场抓获涉案嫌疑人2名。
要知道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
未经审批或许可私自储存、运输、
销售烟花爆竹
不仅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而且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
相关法律法规(上下滑动查看)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第三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三十一条 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另外,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
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
售卖方、转发者
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除了销售方
我们购买者也要注意!
购买烟花爆竹
一定要到正规零售店购买
千万不要到无证摊点购买非法烟花爆竹
那么,福鼎有哪些
合法合规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呢?
下面这份名单请收好↓
福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等
更多注意事项请看往期内容
点击标题跳转↓
让我们安全、文明
燃放烟花爆竹
过个平安幸福年
福鼎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 林锈锈
审核:汪晶晶
监制:张新辉
总监制:王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