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一般送锦旗都是夸奖、赞扬、褒奖的,但有时候也有反向送锦旗的,送的锦旗是表达的批评、不满,在浙江就发生过这样的案例,男子因为不满法院判决,给法院邮寄了一面锦旗,锦旗上面写着“浑浑噩噩乱用法律”,法院收到锦旗后,也是不好惹,男子被司法拘留10日,甚至连同制作锦旗的广告公司都被罚款1万元。下面,我们具体来看一下事情经过。
无证邮寄香烟被罚款3000多元,起诉烟草局败诉
方某是个体工商户,经营卷烟零售等项目。2019年8月,方某从黑龙江省大庆市买了37条的正品卷烟,然后将这些卷烟分成4个包裹,从黑龙江省大庆市快递到浙江省衢州市,当快递运送到金华市的某个分拨中心的时候,被金华市烟草局查货,金华市烟草局对其作出罚款3000余元,并责令改正违法经营卷烟行为的处罚决定。
方某不服,向婺城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方某认为烟草专卖局在他未到场的情况下就开箱检查的行为涉嫌越权执法、收集处罚证据程序违法。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虽然程序瑕疵,但查处过程公开、透明,并且由快递工作人员在场见证,查获内容符合客观事实,判决驳回了方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之后,方某没有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二审,一审判决生效。一审判决生效之后,方某又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审法院判决。金华市中院经审查后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不服判决方某向法院送“浑浑噩噩乱用法律”锦旗,法院破防了
方某不服再审裁定,向金华市中院邮寄了一面锦旗,但是这个锦旗上面可不是一般锦旗上面褒奖的话,而是批评不满的话,这面锦旗中间大字的内容是“浑浑噩噩乱用法律行政庭”,在开头结尾处明确写有送给“金华中院”及案件编号。
金华中院收到锦旗之后破防了,认为方某的行为是对法院工作人员的侮辱,扰乱了诉讼秩序,而为其制作锦旗的公司明知该侮辱行为是针对法院的,仍然为方某制作,行为不当。
因此金华中院决定对方某司法拘留10日,对为方某制作锦旗的广告公司罚款1万元。
此事一出引发网友广泛讨论,质疑金华中院的格局,对于网络上的争论,金华中院专门向记者阐明了作出司法拘留和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妨害行政诉讼强制措施】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恐吓、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围攻或者打击报复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申诉信访秩序的意见》第八条规定,申诉信访人员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此系1989年行政诉讼法,修订后为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金华中院认为,方某以侮辱性的语言向法院寄送锦旗,且在寄来的其他材料中还声称如不解决问题,要向各级机关寄送锦旗等。以此方式发泄私愤,向法院施压,构成扰乱诉讼秩序。
制作锦旗的公司虽是营利机构,但也不能脱离社会责任,应有基本的法律意识。广告公司明知方某所做锦旗的内容、用途而仍然制,法律意识淡薄,助长了方某的违法行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实,反向送锦旗的事情时有发生。业主不满物业服务,送物业“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锦旗,而被物业告上法庭要求赔礼道歉,并且索赔50万,法院判决业主道歉。还有陕西男子送交警“以权谋私”锦旗被行政拘留5日。江苏男子送劳动部门“不为人民服务”锦旗。时任劳动人事局局长倒是通情达理,表示将以“不为人民服务”这面锦旗作为一面镜子,来照照工作的不足之处。
其实,不管是盈利主体还是行政部门收到这类锦旗大可不必破大防,非得争辩个输赢,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心态去做好自己的职能范围的工作,相信很快大家都会络绎不绝地送正向锦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