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山公安分局

接连查处多起

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

大家一定自觉遵守相关法规

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案例一

1月21日,天府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福山区盐场街某超市老板朱某某采购十余种烟花爆竹,存放在其二楼房间内,民警当场进行依法查处,朱某某被福山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1月22日,天府街派出所民警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巡查中发现,肖某某在永福园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鲍某某在富豪花园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滕某某在万科城市之光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陈某在辖区某汽修厂门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目前4人均被福山公安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河滨路派出所巡逻发现御花园小区一商铺门前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当场进行了依法查处,嫌疑人对其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福山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1月22日,河滨路派出所民警分别于辖区河滨小区、实验小学门前、颐景园小区巡查期间,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4人,均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1月22日,高疃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张某某在一轮胎店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孙某在西厅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刘某某在邹格庄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孙某某在西罗格庄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以上4人均被福山公安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

1月22日,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杨某某涉嫌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经核查,其将大量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自家仓库内,民警迅速对该仓库进行了依法查处,违法嫌疑人杨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福山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五

1月22日,臧家庄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刘某某在东寨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民警当场查获,对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六

1月22日,福新路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居民柳某在盛福苑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于某在梨苑新城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2人均被福山公安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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