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伟大的作品往往以悲剧的形式呈现。

大观园里的一众女子和精致生活最后以抄家这种粗暴的方式被毁灭,正如明朝先进精致的农耕文明以及初级的工商文明被落后野蛮的游牧文化所征服,华夏衣冠被彻底毁灭,优雅败于粗暴,文明败于杀戮,成为六百年来的历史之痛。

这样的负面情绪在今天仍然让人有绝望窒息之感,那么身处明亡清兴历史转折中的文人们心中是何等的痛楚,我们真是不忍细想深思啊。

《红楼梦》诞生在那个时代,亡天下仍然是文人们心中抹不去的痛,既然拿不起刀枪剑戟,那就拿起笔墨纸砚吧。



要告诉世人茹毛饮血、铁马飞箭、剃发杀戮并不是人间的全部,我们的先人曾经锦衣玉食、诗词歌赋、优雅自在地生活过。

但有文字狱的高压有些事不能说,有盗钳防主的禁忌有些人不可提,《红楼梦》带着枷锁、背着镣铐,写下了一段大观园中的悲欢离合,藏下了一堆有待后人破解的密码。

曹雪芹,如果作者真的是曹雪芹,那为了这部伟大的作品就必须付出一辈子穷困潦倒、一辈子殚精竭虑、一辈子呕心沥血的巨大而残酷代价,用心用血来成就这部万世不朽的鸿篇巨制。



我选的是作家出版社的程乙本,因为这个版本删除了许多“侮辱了包括*族在内的少数民族”的那些“真可谓拙劣的文字”。(黑体出自程乙本序言)

如果没有了这些“拙劣的文字”,我们还能够读出一些“真事真情”来,那么书中的感情天平向哪里倾斜也就更加明白了。

《红楼梦》的第一回是《甄士隐梦幻识通灵 贾雨村风尘怀闺秀》。

这个大家都明白,是真事隐了、假语存了。



开篇就是“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

所以,要把《红楼梦》读明白,既要把存在的“假语”甄别出来,更要把隐去的“真事”发掘出来。

这般“真事”中要说反清复明可能过了,但是对故国旧事的怀念确实是无处不见的。

评《红楼梦》的大家蒋勋先生含蓄的批评过反清复明的观点,这个我完全同意。

我也反对把《红楼梦》中的人牵强附会的套到真实的历史人物身上,因为艺术人物已经完美地存在于艺术世界里,不要把艺术人物生吞活剥般扯进现实的世界中来。

再说《红楼梦》,作者已经说明白了隐去的是真事。

真是!真是!真是!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是真人啊。

说完这个“真事”的问题之后,自己又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笔墨者。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程乙本:破一时之闷,醒同人之目)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

上面这段话表面是女权主义的觉醒,但是如果放在明亡清兴的那段特殊历史背景下,就会觉得没有这么简单。



从明清之后男女服饰发型的变化来看看,作为一个男性有多么绝望。

明朝的男子发型通常较为自然,多数人会将头发在脑后挽成发髻,读书人、官宦之家则会在头顶结发髻,并用网巾固定。

而清朝由于实行了“剃发令”,要求汉族男子模仿满族的发型,即剃除前额至头顶的大部分头发,只保留头顶的一小撮头发编成辫子垂于脑后。

脑后的辫子是清朝男子的标志性特征,也是汉族男子向异族统治表明身份和忠诚的标志。

剃头后,男子的前额至头顶的部分几乎无发,仅有头顶一小撮头发用于编织辫子。

怎么形容呢,就一个字:丑!实在是太丑了!

但是反观女子,她们的变化不大,还是美丽优雅的。



在王朝兴败、天下更替的时候,在屠刀面前,无数人选择了屈服,反抗的人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尊严。

苟活着的人如果有良知有觉悟有反省,就一定会感到羞愧感到自责。

“十四万人齐卸甲,竟无一人是男儿”这样的诗,女性讲出来的是一种现象,而男人读来就是一种耻辱。

很多女子用死捍卫了自己的贞洁,而很多男人用跪延续了自己的人生。

千载之下,我们不仅有男耕女织的分工,还有“男子守国门,女子守血脉”的分工。

传宗接代的任务女子做的很好,而保家卫国的责任男人又做到了几分?

顾炎武《断发》诗:“一旦持剪刀,剪我半头秃,华人髡为夷,苟活不如死!”。



当时民间也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谚语,这个恶毒的举动摧挫中国民族气节,其用意极为深刻酷毒。

古代中国地大人多,政治统治宽松,人民和当地的政府关系已浅,和中央政府则几乎毫无直接关系,所以朝代的移易,往往刺激不动人民的感情。

但是汉家衣冠,是华夏民族相沿数千年就的文化表征,用武力侵略、杀戮迫服的异族,强使故有的民族放弃其民族的服饰而仿效自己,是强加的屈服标识,是一种文化灭绝的行为。

一个男人,只有站在亡国奴的角度、站在自责的角度,才能否定自己,才能对女子产生由衷的敬佩。

为什么我们江姐、对赵一曼总有一种特殊的崇敬,就因为她们所做的事情本不是她们该做的,男人都死完了吗?



没有啊,有杨靖宇就有出卖杨靖宇的汉奸,有打鬼子的抗日军队就有帮鬼子的伪军,这些汉奸不正是上文所说的“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之人吗?

不管是“破人愁闷”还是“破一时之闷”,或者是“醒同人之目”还是“悦世之目”,让清人怀念明朝记得明朝仰慕明朝,让汉人想起汉家衣冠想起华夏的辉煌过往,这书就没有白写。

《红楼梦》的书中,作者把自己的书称作《石头记》。

说起石头来,中国历史上有座著名的“石头城”,而这石头城就是南京。

南京被称为“石头城”始于三国的东吴时期,东吴孙权在南京建立都城,当时称为建业。

为了加强防御,孙权在长江边修建了一座石头城,这座城池因其坚固的石墙而得名。

南朝宋、齐、梁、陈四朝均定都南京,继续利用和扩建石头城,使其成为重要的军事要塞。



明初,朱元璋在南京建都,进一步加固了城市的防御工事,包括城墙和城门,许多部分仍然使用石头建造。

“石头城”这一名称不仅反映了南京的地理特征,也承载了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

历代文人墨客常以“石头城”来形容南京的雄伟和古朴,留下了许多文学作品。

那么我们今天能够看得出,当年打造文字狱的文痞们也能看得出。

于是作者开始解释这石头的来历了。

原来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练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娲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只单单剩了一块未用,便弃在此山青埂峰下。谁知此石自经煅炼之后,灵性已通,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材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

原来这石头在大荒山无稽崖下。

“大荒”这个词最早见于《山海经》中的《大荒经》,而《大荒经》主要描述了四方极远之地的景象和传说。

《山海经》中的“大荒山”并不是指一个具体的地理位置,而是泛指遥远的、荒凉的地方。



《大荒经》分为《大荒东经》、《大荒南经》、《大荒西经》和《大荒北经》,分别描述了东方、南方、西方和北方的荒远之地。

是距离现实世界非常遥远的地方了,而无稽崖这名字就说明是毫无根据、无法考究,是空想虚幻不真实的。

让找毛病的人无话可说、无迹可查、无处下爪。

其实这个“荒”是流放犯人的地方,流放犯人的地方在哪里,当时的人谁会不清楚呢?

青埂峰这个名字里的“埂”是隔开水的山脊,“清”字的水隔开以后就是青。

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就是意味着“清”是大荒无稽,来历不明。

就是说大清得朝不正,趁乱窃取了神州的权柄,女娲补天遗下的玩意却继承了天命大统,算个什么玩意儿?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组数字: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

先看“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这里面有什么含义?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百年就是三万六千五百天(概数)。

中国历史有句著名的成语:“胡运不满百年”,被中原文人常用来形容外族统治中国的时间不会很长。

这句话最早出自《晋书·载记》中的《刘曜传》,原文是:“胡运未终,天命难谌。”后来,这句话演变为“胡运不满百年”,特指外族政权在中国的统治时间不会超过一百年。


刘曜

现在公认《红楼梦》成书的时间是1740—1750年,抄本出现于1750年—1760年,我在这里斗胆说一个确定的成书时间:1745年。

为什么这么说,我说说自己的理由,因为我认为这个秘密就藏在这块石头长宽高的数据里。

高十二丈,长款都是二十四丈,这个数字“十二”可以是一天中的十二个时辰,这个“二十四”可以是一年中的二十四节气,属于常见常用的,很正常,但是和明清的皇帝们联系起来看就不正常了。

12×24×24=6912,6912÷24=288,请大家记住24和288这两个数字。

按照今天的历史教科书,明朝始于1368年,亡于1644年,一共是1644-1368=276年,明朝的第一个皇帝朱元璋,最后一个皇帝朱由检,一共16个皇帝。(分别是:明太祖朱元璋、明惠帝朱允炆、明成祖朱棣、明仁宗朱高炽、明宣宗朱瞻基、明英宗朱祁镇、明代宗朱祁钰、明宪宗朱见深、明孝宗朱佑樘、明武宗朱厚照、明世宗朱厚熜、明穆宗朱载垕、明神宗朱翊钧、明光宗朱常洛、明熹宗朱由校和明思宗朱由检)

但是按照古人的观点,明朝的皇帝可不止这16个,明朝的时长也不止276年。

先说皇帝的数量。

朱元璋建立明朝并登基后,为彰显其皇室血统的正统性和尊贵追封了多位先祖为皇帝。

具体情况如下:

将高祖朱百六追封为玄皇帝,庙号玄祖。

将曾祖朱四九追封为恒皇帝,庙号桓祖。

将祖父朱初一追封为裕皇帝,庙号裕祖。

将父亲朱世珍追封为淳皇帝,庙号仁祖。

此为“兴前四帝”。

朱由检殉国后,为延续明朝的正统,明朝皇室成员在南方建立了南明政权,虽然时间较短,但也有四位皇帝。

他们分别是:

弘光帝(福王朱由崧)1644年5月至1645年6月在位,被清兵俘杀。

隆武帝(唐王朱聿键)1645年8月至1646年10月在位,被俘后自杀。

绍武帝(桂王朱由榔)1646年11月至1662年6月在位,被吴三桂绞杀。

鲁王(监国朱以海)无正式年号,但使用过“监国”称号。

朱以海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十世孙,明神宗朱翊钧的后代。1646年11月,朱以海在绍兴称监国;1662年,朱以海在舟山被清军俘虏,后流亡至台湾,最终在1673年病逝。

在古代中国,监国是指在皇帝年幼或不在位时,由某位皇室成员代行皇帝职权的一种制度。朱以海称监国,意味着他在某些地区实际上行使了皇帝的部分职能。

朱以海在南明时期虽然没有正式称帝,但他称监国的行为使他在某些地区被视为南明的合法代表,在明朝的遗老看来朱以海也是皇帝。

四人在一起,此为“亡后四帝”。

16+4+4=24,刚好是24位皇帝。



再说明朝的时长。

北京城陷落以后,大明的子民变成了大清的子民,虽然易服剃发,但是有很多人还是怀念大明,不满满清的。

但是这些心怀大明的人对明朝的确凿信息再也没有正式渠道了,改朝换代有形式上的认同,还有心理上的接受,而后者与前者是有时间差的。

这个时间差的终止有一个标志性的事件,那就是顺治成年了18岁了。

顺治六岁登基是清入关后的第一位皇帝,但他一直被多尔衮掌控着,直到14岁时多尔衮死了才得以亲政。

清朝皇室的内斗对明朝来说都是好事,可是顺治18岁成人了,正式亲政了,清朝的政权稳固了,恢复明朝的希望也愈发渺茫了。

也许在这一刻,心怀大明的人们才真正在心理上接受了明亡的事实。

其实永乐帝是1662年才死的,台湾的“明郑”是1683年才归顺的,这些都不重要了。

1656这一年的心理冲击太巨大了,大明只能是梦回了。

这是往后看的视角,再换一个往前看的视角。



看一看1356年发生了什么?

这一年对朱元璋至关重要。

二月份,朱元璋率军攻下集庆,改名应天府,即今天的南京。

可以说从这一年正式开创了明朝的基业。

南京虎踞龙盘,地势险要,是东南重镇,且交通便利、经济发达,为朱元璋提供了稳定的后方和充足的物资支持。

朱元璋以南京为基地扩充实力、发展势力。

这一年朱元璋在南京收降了大量元军及当地武装,如陈兆先部的3万余人,还吸引了众多人才前来归附,起义队伍发展到10万多人。



更重要的是朱元璋以应天府为中心,建立了江南行中书省等较为完备的地方政权机构,设置了包括行政、司法、军事等各种职能部门,为后来统一江南乃至全国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占领应天后,朱元璋按照“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九字方针战略,在元末群雄并起、各方相攻的复杂局面下,低调发展,避免过早成为众矢之的,为最终统一天下积蓄了力量。

增强政治威望: 1356年7月,朱元璋自称吴国公,其在红巾军中及江南地区的政治威望得到极大提升,更便于其整合各方资源,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

在这里朱元璋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最终在12年后成为大明王朝的开国皇帝。

在跟随朱元璋的老部下看来,1356年朱元璋就是“皇帝”了。

从1368年到1656年,再从1356年到1644年,不管是从前还是往后,明朝在心系大明的人们的“心理时长”均为288年。

288年×24帝=6912块补天的石头。

1745年,《石头记》成书了,作者算了算清朝的“胡运”已经101年了。

虽然超过了百年,但是没有用,我的心里不服。

补天的事儿和大清无关,多出来的时间和那块多出来的石头一样都是废物。

活着的人向往的时代是大明的风华。



活着的人心里和石头一样: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黑体出自原文)

他们和石头一样希望脱离现在所处的地方,到“人间去享一享这荣华富贵”。(黑体出自原文)

小说中,通过一道一僧中的僧人之口说出了人间的模样:“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黑体出自原文)

“昌明”,《汉书》载有“昌明教化,以安天下”,而这里是“留发不留头”武力胁迫,这里不是人间、不是明了,是地狱、是清了。

亡国之人如同无用之石一般只剩下浑浑噩噩,如行尸走肉了。

因为这样美好的人间,不知道什么样的文字可以引导着人们去,也不知道这样的人间到底在什么地方?

僧人的答复是,笑曰:“你且莫问,日后自然明白”。(黑体出自原文)

石头乞求僧道给个明示,而彼时的人们又何尝不想有一个明示能告诉自己什么时候能恢复汉家衣冠呢?

真事出来了,怕人发现赶紧来假语求存。

于是偈诗来了:

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黑体出自原文)

空空道人也说了,这书啊不是什么正经东西。



第一件,无朝代年纪可考,第二件,并无大贤大忠理朝廷治风俗的善政,其中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亦无班姑,蔡女之德能。”(黑体出自原文)

这“大贤大忠”四个字,在明朝生活过的古人和熟悉明朝的今人会想起谁?

石头也说了,“我这一段故事,也不愿世人称奇道妙,也不定要世人喜悦检读,只愿他们当那醉淫饱卧之时,或避世去愁之际,把此一玩,岂不省了些寿命筋力?就比那谋虚逐妄,却也省了口舌是非之害,腿脚奔忙之苦。再者,亦令世人换新眼目,不比那些胡牵乱扯,忽离忽遇,满纸才人淑女,子建文君红娘小玉等通共熟套之旧稿。”(黑体出自原文)

空空道人听了石头的话以后,把石头的故事又看了看。

看完以后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注意这个满字)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都是荒唐言,作者又是个痴人,完全是一副别计较求放过的可怜模样。

说完这些以后,故事正式展开了。

甄费遇到了贾化,也就是甄士隐遇到了贾雨村

这里面有一个细节非常值得关注,甄士隐的宝贝千金甄英莲(真应怜,名字好可怜)丢失的那晚,陪着英莲的家人名叫霍启。

这霍启与“祸起”同音,而明亡正是由于家丁和家奴。

李自成是驿卒,是家丁;后金是建奴,是家奴。

对于明清的更替,史书中使用最多的就是一个“窃”字。

辛亥革命成功后,孙中山在签署的《命内务部晓示人民一律剪辫令》中第一句话就是:满虏窃国,易于冠裳,强行编发之制,悉从腥膻之俗。



因为家人失责,甄家突遭祸起。

三月十五那夜,葫芦庙里的和尚炸供引起大火,烧光了甄家的房屋。

1644年三月十五日李自成的大军兵临北京城下,三天后朱由检殉国。

这难道是巧合?

葫芦庙这葫芦,又与“胡虏”同音,和尚不留发和后金人一样。

这难道也是巧合?

甄家从此家道中落,连岳父封肃的态度都变了。

这封书与“风俗”同音,祸起萧墙,风俗变色,这不是明亡又是什么?

甄士隐有命无运的坎坷人生走到这一步,出现了行将就木的迹象时跛足道人出现了,他唱出了《好了歌》:

世人都晓神仙好,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甄士隐听完,也回了一首: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杠,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这样的话可以用来描述家族的成败兴衰,我觉得更适用于王朝的倾覆亡败。

从《情僧录》到《风月宝鉴》,再到《金陵十二钗》;从孔尚任到曹雪芹,从《桃花扇》到《红楼梦》,数十载间当时的顶级文化人不可能感觉不到明清更替时对社会的摧残、对民众的戕害和对文化的毁灭。

他们的父兄和师长都是那段痛史的亲历者,流传的家学中不可能不包括国仇家恨和亡却天下的悲惨记忆。

他们的心中即便没有反抗了,也会有怀念和向往。

既然现实无力改变,那就用笔创造一个美好的虚幻世界吧。

大明再不好,总不会让人留那么丑的发型吧。

假如今天有人用武力强迫我那样做,我会拼命。

1907年,也就是距离1656年已经251年之后,孙中山为响应黄冈起义,派邓子瑜和陈纯到广东惠州发动了七女湖起义。



251年的历史长河没有抹去大明,起义军的檄文依然是这样:

洋洋中国,荡荡中华,千邦进贡,万国来朝。

夷人占夺,此恨难消。招兵买马,脚踏花桥,木杨起义,剿绝番苗。

军民人等,英雄尽招,正面天子,立转明朝。

他们怀着必死之心冲锋陷阵时,奋斗的目标朴素的如同当年捍卫华夏衣冠、保留华夏文化的大明军民一样,想的是“立转明朝”。

他们不是不能苟活,他们为什么会慨然赴死,就是因为他们想和自己祖先们写一样的文字、说一样的语言、穿一样的衣服、留一样的发饰,像一个真正的中国人而非奴隶那样活着!

《红楼梦》这样伟大的作品,在那样一个特殊的年代,在那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如果一个或一群能够写出《红楼梦》的人和喜欢《红楼梦》的人没有对清不满和对明怀念的家国情怀,我不信!

把隐去的真事找出来,只能让《红楼梦》更伟大。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