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数字化时代,微信作为一款功能丰富的社交媒体平台,不仅成为人们日常交流的重要工具,也逐渐融入了人们的购物生活。然而,随着微信购物的普及,一些潜在的风险和陷阱也逐渐浮出水面。


案情简介

原告田某与被告陆某原本是同学关系,2020年2月,因被告声称其有口罩进货渠道,原告田某向被告陆某购买医用口罩,田某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账共计向被告支付货款 30500 元,但被告陆未能按约提供货物,且以其上游供货商未能发货为由拒不返还原告相应货款,双方产生纠纷。经原告多次催要,尚欠 19000 元未返还。

被告陆某在开庭时陈述其与原告之间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只是帮忙介绍卖家,在收到田某的货款后,将其转给了自己的上线张某,后张某失去联系。

法院审理

原告田某发出寻购口罩的要约邀请,被告陆某在与卖家张某联系后发出有医用口罩货源和加价报价的新要约邀请,后田某接受新要约邀请,按照陆某报价先后支付 1 万只口罩货款,并确定收货地点,陆某收款后以自己名义向卖家订货,通过该笔口罩买卖活动全流程分析,被告陆某从中牟利,属于买卖关系中的中间商。综上,可认定原被告构成事实上的医用口罩买卖合同关系。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医用口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用品,个人不得进行医用口罩的销售,故双方买卖合同关系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法官提醒

作为消费者,在购买医用口罩时,一定要在正规渠道购买,如需在微信等社交平台渠道购买,要充分了解对方是否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并在审慎考察清楚后,再进行付款。建议签订相关协议,预留尾款,约定好违约责任等,在交易中处处留痕,固定证据,以防在发生纠纷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撰稿 | 陆艺茗

编辑 | 陈 璐

校对 | 王 萌

审核 | 吴 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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