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法的代价有多大?没有借款,却一步步把在上海一套价值千万的房产整没了,最后反而还欠下100万元。

2018年底,山东的张女士捡了个大漏,她用644万在法拍网上买下上海一套市值千万的房子。



说实话,这么便宜肯定是有瑕疵的,这套房的问题就是前房主程丽丽(化名)霸占房屋不搬。



据说当时张女士描述,花了50万保证金竞拍成功,然后找人借了钱付尾款,再拿着法院的裁定去过户,房子到手立刻抵押还掉借款,四舍五入,张女士用50万买下市值千万的房子,虽然暂时不能住进去,但实打实的不动产到手。

2023年,外地法院执行局来到上海,将原房主程丽丽强制迁出,将房子交给新主人,张女士喜迁新居。但因为前房主总来闹,她就把这套房子按市场价卖了。

程丽丽之所以会被强制拍卖房子,是因为她和丈夫替人担保借款450万。担保是个高风险行为,尤其是在民法典生效之前,适用担保法的时候,没有特别约定就一律按连带担保算,连带担保的法律责任几乎等同于借款人。

但程丽丽不知道,稀里糊涂地签了字,也就背上了债。法院要求程丽丽还钱,还不上就拍卖了她的房子,评估价900多万。

程丽丽认为,一共6个人担保,即便承担责任,她和丈夫俩人也只需要还150万。于是对抗执行,怎么都不肯搬,这才有了拍卖公告的那句话——即霸占房屋不搬。



好好的市中心地铁房变成了瑕疵房,最终无人竞拍,被张女士起拍价拿下,但如果程丽丽及时止损,不仅能剩下100多万还能依法去向借款人和其他担保人索赔,把钱拿回来。

但是程丽丽的却选择是,赖在房子里不肯搬走,她的理由是,“因为法院备注了不会腾退,我的房子才会低价被卖,那我就可以继续住,让我和买家来争论吧。”

2021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媒体新闻发布厅举行全国法院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建章立制成果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 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其中明确,拍卖财产为不动产且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无权占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负责腾退。

按照法律,法院上门将程丽丽强制迁走了。此时的程丽丽不仅一分钱没剩下,还因为占房5年,欠下近100万的罚金。

因此,程丽丽一分钱没借,不仅赔了一套市值千万的房子,还背了100多万的罚款,成了老赖。

而且在张女士入住后,程丽丽多次去砸门、堵锁眼、贴标语,甚至还贴花圈。



因为她多次滋扰,破坏了张女士的门锁,物损300元,静安公安对她处以5日的行政拘留,理由是破坏他人财物。



程丽丽把公安给告上法庭,理由是她损坏的是自己的锁。

她认为,2019年房子就过户给张女士,当时为了要房子,张女士多次打上门要说法,把门破坏了。之后她掏钱更换了门,那这个门就是自己的,被强制腾退后,张女士入住但也没换门。所以之后自己打上门,砸的也是自己的东西。



可惜这套逻辑闭环没有得到法院认可,程丽丽提起的行政诉讼最终败诉了。

自家房子被法拍,长期占据被罚100多万,还因无理取闹行拘5天……

由此可见,程丽丽这不懂法的代价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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